九门秘事

作者: 行d左道

  我叫洪九,出生在北方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洪”并不是我的姓。
  在我出生后不久,一场洪水淹没了小山村,我被父母放进脸盆中才幸免于难,我的姓氏也由此而来。
  收养我的义父是个脚夫,说白了就是赶大车的。
  我们这有句话叫“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话虽这样说,却从来没人敢无缘无故的得罪这些“下九流”的人物,甚至对他们极其敬重。
  义父的心态十分豁达,给我取了个单名“九”字,因此大家平时叫我“九儿”,后来江湖上都叫我“九哥”。
  我这绝对不是胡说八道,无论是船家、车夫、店小二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但人们见到了也会称一声师傅,或是小哥,因为很多时候你的命都在别人的掌握之中。

  电视剧里那些人,动不动就对店小二吆五喝六,那纯属扯淡。人家心情好的话,只会在你的饭菜里吐上一口吐沫,如果心情不好,要了你的命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常年走南闯北的人,没有一个是“干净的”,或多或少的都背着一些人命官司。
  十二岁那年,我跟着义父来到了京城,看他笑得合不拢嘴的样子,我就知道这次是个大生意,否则我们也不必大老远的从保定府来到北京城了。
  两地虽然距离不远,但那年月又没有公共汽车,山路又极其难走,往返一趟起码也要一个礼拜。
  我本想趁这个机会好好见见世面,可义父压根都不让我出门,一来到京城就将我关在了驿站之中,而后便驱赶着骡车出去接货了。
  小孩子嘛,大人越是不让做的事情,就越是要做。像我们这种下九流之人,接触到的人无非就是江湖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
  溜门撬锁、偷鸡摸狗的把戏,对我来说也只是信手拈来的小事而已。
  我根本没花多大力气,便撬开了驿站的门锁。
  义父刚刚牵了骡车,我便跟了出去。
  第一次来到京城,可见到的景象却跟我想象的截然不同,这里非但不热闹,反而还有些冷清,大街上一个行人都没有,整个街面上也只有我和父亲两个而已。
  我也不怕被义父发现,顶多是挨一顿臭骂,反正他是舍不得打我的。

  经过这无人的街道,前方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循声望去,只见黑压压的全都是人,敢情整个北京城的人都聚集到这里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吸引了这么多人?
  我正想着,只觉得耳根一痛,耳朵已经被义父揪了起来,“你个狗蛋蛋,整天就知道淘气,不是跟你说了么,好好在驿站里呆着,北京城这么大,把你丢了这可咋办。”
  我只好一边赔笑,一边给义父装烟袋,递到他的嘴边。
  这一招屡试不爽,即便是义父再有脾气,抽了我装的烟袋后,也不会发作了。
  趁他高兴,我便问道:“前边发生什么事情了,怎么整个北京城的人都聚集到这里了,难不成他们都不做生意吗?”
  义父抽了口烟袋,慢悠悠地说道:“生意自然要做,但热闹却不能不看。”
  我连忙问是什么热闹。
  义父笑了笑,也不说话,一把把我扛了起来,坐在了他的脖子上。
  这一看不要紧,我着实被吓了一跳。

  只见远处有一个红色大汉,被绑在木桩之上,另有一人站在他的面前,似乎是在他身上雕刻着些什么。
  之所以说那大汉是红色的,是因为他浑身上下满是恐怖的鲜血,整个身上都没有一块好肉了。而另外一人身着黑衣,拿着小刀也并不是在他身上作画,而是在用那刀一块一块的割他的肉。
  当时我年纪还小,但这个画面还是给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甚至多年之后,每每想起还是觉得一阵恶寒。
  义父说这有啥可怕的,等你长大了之后,比这恐怖的场面,不知道还要见到多少。
  真正的刽子手会将杀人当成一种艺术,并享受那个过程,依我看这个刽子手的手艺不行,上不了台面。
  我问他什么样的刽子手才上的了台面。

  义父道:“据说好的刽子手可以在一个人的身上割三千六百刀。直到割完最后一刀后,犯人才会断气,这样的神人我是无缘得见了,不过我却认识一个刽子手,可以在一个成年人身上割两千九百刀,像你这样的小身板,多了不敢说,割一千刀还是可以的。”
  虽然明知道义父的后半句话是在对我开玩笑,但我还是被吓得缩了缩脖子。
  这样血腥的场面我不想再看,可义父却不同意了。
  他严肃地看着我说道:“现在江湖上乱的很,咱们走车这一行虽然本小利薄,但过的也是刀口舔血的生活,你要连这小场面都忍受不了,将来如何养家糊口?”
  我虽然经常在义父的面前调皮,但他的话却不敢不听。
  直到傍晚,这场行刑终于结束了,人群也渐渐散开了,我见到有不少人都在给那刽子手塞钱,便问义父这是怎么回事。
  义父说凡是受到凌迟之刑的人,都是犯了大案的,这种人血气最盛,用他们的鲜血蘸馒头吃,可以治疗肺痨,那些人多半是家里有病人,这才来买血的。
  我听完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此时,刑场上的人已经走光了,只剩下我们父子二人,还有那具孤零零的尸体,我本来以为义父也会离开,可谁知他竟然扛着我走到了那具尸体面前。
  这具尸体已经没有人样了,甚至连一寸皮肤都没有,白森森的骨头就这样暴露在空气之中,一股腥臭之气不断冲击着我的神经。
  看了一眼,我就不想再看第二眼了。
  可义父却像是一个专家似的,围着那尸体一边转圈,一边评头论足:“那个刽子手果然不专业,你看看这腋窝还有这么大一块皮肉都没清理干净,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会用最精致的小钩子把皮肉勾起来,每次割指甲盖这么大一块,如此做来,即使割不了三千六百刀,那两千刀一定是没问题的,可惜啊,可惜。”

  说到这里,义父阴森森地吓唬我说:“如果侩子手没有将尸体处理干净,这尸首会在七七四十九个回魂夜前来找这侩子手和最后一个看见他尸骨的人报仇!”
  看义父说话的样子,那白骨化作的厉鬼仿佛就在眼前要来寻我晦气似的,直听得我毛骨悚然。
  我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停留,便叫道:“义父,时候不早了,咱们还是赶紧去接货吧,否则又得在这里耽搁一天了。”
  义父点了点,说:“好,那咱们就开始干活儿吧。”
  说罢,他便蹲在了地上,将那具尸体从柱子上解了下来,而后放入了一旁早已准备好的草席之中。
  我张大嘴巴,半晌没有出声,好半天才结结巴巴的问道:“难不成这就是咱们要运的货?”
  义父点了点头,说:“没错,这可是个大买卖,回去以后就可以好好歇一阵子了。”
  这些年来,我跟随义父走南闯北,大大小小的货物运过不少,但运死人还是头一次,更何况连个棺材都没有。
  难不成一路上我就要跟这尸体作伴吗?
  义父用他的行动回答了我。我们甚至连驿站都没有回,便连夜出城了。
  那个年月并不太平,几乎四处都在闹匪患,几乎每条河里,都勉不了会有几个冤死鬼。

  以往我们也遇到过几次土匪,但每次都被义父用银钱打发了,可我们的辛苦费也就泡汤了。
  但这次却安全得多,总不会有土匪打死人的主意吧。
  但是很快我就知道自己错了,这世界上比土匪要恐怖的东西可着实不少。
  我们押的货物是个死人,自然不能走官道,一路上只能避开行人,专挑偏僻的小径。
  拒马槽是回保定府的必经之路,据说马儿到了三里外便不敢前进一步,拒马槽也因此得名。

  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做我们这一行,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只要骡子不累,人就不能休息。只是这里地形实在奇特,任你如何鞭打,那骡子始终不肯前进一步,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在这里休息一晚。
  山风吹进拒马槽,瞬间就变成了呜呜之声,乍听之下,倒真像鬼哭狼嚎一般,牲口的耳朵要比人灵敏的多,恐怕正是因为听到了这种声音,才让它们感觉到害怕吧。
  我整天都在面对着这个死人,早已经心惊肉跳了,可义父却不允许我睡觉,非要我给那尸体扇风。
  没错,就是给尸体扇风。
  在这炎炎仲夏,尸体最易腐烂,行走在这荒山野岭之中,经常会引来一些野兽,到时候尸体被啃得残缺不全,面对雇主我们也不好交代。
  而且尸体腐烂后,会引发瘟疫,甚至会造成尸变,无论是哪种后果,都不是我们能够承担的。
  义父也没有睡,整晚都拿着打鬼鞭,坐在骡车上抽着旱烟。

  像我义父这样做脚夫的,常年都在外奔波,短则三五天,长则个把月,免不了要餐风露宿。
  那年月路上很脏,自然要随身携带辟邪之物。
  脚夫有两件宝,素褡裢、打鬼鞭,那是一年四季都不能离身的东西。
  义父从来不肯让我碰这两样东西,却不止一次跟我讲过它们的来历。

  打鬼鞭要用处子的一缕青丝、黑驴子的一撮毛发、红冠公鸡的一根羽毛,混合马尾、丝麻反复揉打、撮合而成,而后再强行塞入刚刚怀孕的黑狗肚子里,待一百二十日,黑狗腹中的胎儿就会化为脓血,饱蘸脓血之后,打鬼鞭才算大功告成。
  一般的孤魂野鬼根本就不敢靠近,稍微有点道行的,听到鞭响两声,也要退避三舍,否则也免不了魂飞魄散的下场。
  褡裢本是旧社会那些商人们扛在肩上的袋子,一般用来装敛钱财,而脚夫的素褡裢中装的,却是元宝蜡烛,和一双死人手。
  这死人手究竟有什么用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从来没见义父用过。
  就在我几乎睡着的时候,义父突然叫醒了我,直到此时我才发现那死刑犯的尸体竟然不见了。
  我刚想说话,义父就捂住了我的嘴巴,并向远处指了指。
  我朝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道模糊的身影正在朝着拒马槽的方向前行,他的动作很慢,就好像刚刚学会走走路的孩子一样,看起来委实有些滑稽,但我却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因为我拿来给尸体扇风的扇子,此时就插在他的身上。
  要说死人复活那也有可能,毕竟那时候的医学并不发达,有一些庸医误诊还是有可能的,但是你见过一个没有皮肉,死得不能再死的人能死而复生吗?

  我当时的感觉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而义父却似乎对此并不放在心上。他说:“猫有猫道,狗有狗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许多我们无法理解的事物,但不管他是什么东西,总有一套自己的规则,当你了解这个规则之后,就不会害怕了。”
  说罢,义父便抄起打鬼鞭,走了过去。
  当时我仅仅十二岁,第一次见到这行尸走肉,要说不害怕那纯属扯淡,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跟父亲走了过去。
  拒马槽距离宋辽古栈道不远,风景也不错,如果不是因为地处荒僻的话,定然也会是一处风景名胜,当然那仅仅是在白天而已。
  一到晚上,整个山谷都安静了下来,而且四处都是绿油油的鬼火,据说当初宋辽之战后,所有的尸体都被抛在了这里。
  几百年过去了,那些尸体都变成了白骨,白骨又变成了齑粉,几乎到处都是。
  义父常常说,白天和晚上就是两个世界,也各有一套法则,直到此时我才明白他的意思。当你走在那羊肠小道上时,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这里并不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每当我感觉到气氛有些压抑,义父就会挥动几下打鬼鞭,情况立马好转,我们也有惊无险的追上了那具行尸走肉。
  追是追上了,可是我们有什么办法将他带回去呢?
  我正想着,义父已经将打鬼鞭抛向了空中,这鞭子不长,看起来也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但在义父的手中却焕发了别样的生机,那鞭子就如同具有了灵智一般,竟然在空中圈成一个圆圈,而后死死地套在了那尸体的双腿之上。
  紧接着,义父双手合十,口中默念了几句,那打鬼鞭竟然瞬间暴涨了十余丈,将那尸体紧紧地包裹了起来,乍一看就像是被蜘蛛网缠住的猎物一般。
  我和义父相依为命十余年,可以说是昼夜不分,我却万万想不到他还有这种本事。
  看着我呆呆地看着他,义父微微一笑,说道:“你想不想跟我学本事?”

  我几乎是下意识的点了点头,之后把头点得像鸡啄米似的,不学那才是傻瓜呢?
  义父刚想走上前去,将那死刑犯的尸体扛回来,拒马槽中忽然传来了一阵哀嚎。
  我听得清楚,这绝对不是风的声音,而是某种野兽在大声嚎叫,不仅是我,连义父也被吓了一跳,刚刚迈出去的脚步也生生缩了回来。
  约莫半柱香的功夫过后,从拒马槽深处走来了一只狐狸。

  狐狸我见得多了,却从来没有见过个头这么大,毛色这么鲜艳的,咋看之下,绝对不会比任何一头水牛小,而它的毛发则更加诡异,看起来就像是用鲜血染红的,隔着很远我都能够清晰的闻到那浓烈的腥气。
  在那狐狸的身后,还跟着几道身影,无一不是满脸苍白,有的甚至已经腐烂了,看情形与这死刑犯的尸体一样,像是受到了某种外力的控制。
  那狐狸走到死刑犯的尸体面前,就像是猫捉老鼠一样,将其翻过来、倒过去,最后还是无法将那打鬼鞭解开,只好作罢。
  我和义父躲在不远处的草丛中静静的看着,连大气都不敢喘息一声,如过被它发现的话,恐怕我俩加起来还不够它塞牙缝的。
  我虽然没有吃过人肉,但一眼就可以分辨出,跟在狐狸身后的那些人都已经死去了多久,味道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能够长大这么大的狐狸,显然已经成精了,对它来说抓个把人来尝尝鲜应该不是多大难事儿,为何要折磨这些尸体呢?

  似乎是为了揭开我的迷惑,那狐狸蹲在地上,冲着月亮哀嚎了一声,似乎是在宣誓着什么,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分明感觉到周围的温度都下降了几分,而那月光也变得愈加凄凉。
  哀嚎声刚刚停止,那几具尸体便纷纷匍匐在地,一丝丝青色的气体从他们的七窍之中冒了出来,最后全部被狐狸吸了进去。
  义父轻声说道:“物之所及、即为造化、造化之极、方为大道。也不知道是谁给这狐狸精开了灵智,竟然学会了以死人的怨气来修炼,如此看来,用不了多久,世界上又要多一只狐仙了。”
  义父的话显然是对我说的,这些话传到我这里,我也只是一知半解而已,对那些神啊,鬼啊的,我根本就是一无所知。
  当那些死人的怨气释放干净后,也就完成了他的使命,最后在我的注视下,化为了齑粉,与周围的鬼火融合到了一起。
  义父的确有些本事,但在这狐狸精面前却也无计可施,我俩也就只有老老实实的趴着,祈祷它赶紧离去。
  可那狐狸精并不着急,竟然在这里晒起了月光浴。
  恍惚之间,我只感觉到那狐狸精瞬间变成了一个在月光下翩翩舞动的女子,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幻觉而已,可当我看向义父时,却发现他已经看得痴迷了。
  当时我年纪还小,对男女之间的事情一无所知,恐怕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没有被这狐媚之术所迷惑。
  可义父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经过这夜之后,他足足昏迷了九天,等他醒来的时候,头发都花白了,整个人一下子就苍老了几十岁。

  我虽然管他叫做义父,但其实他已经七十岁高龄了,做我的爷爷都绰绰有余,只是他长得太过年轻,体力也不输于任何一个壮年小伙,所以才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年纪。
  义父醒来之后,一病不起,精神也越来越憔悴。
  做我们脚夫的,一年到头都在外边忙碌,却根本攒不了几个钱,如果货物丢了,还要退回押金,父亲一病不起,也只好由我去退钱了。
  想买这具尸体的人,是保定府的一个望族康家。
  在这里打听康家,绝对是无所不知,康家不但在本地势大,论起财富来更是无人可及,即便是在闹饥荒的时候,他们家也能够天天吃上白面馒头。
  像我们这种人,本来没有资格与他们扯上关系,一切交易都由一个中间人牵线。这人我认识,我一直叫他做王叔。
  我找到王叔,将一切事情的前因后果讲述清楚后,王叔叹了口气,苦着一张脸说:“要是其他人也就算了,这康家咱可惹不起啊,就算是把押金陪给人家,人家也不答应啊。”

  我一个小孩子家家,当时就被吓得没了主意,连忙问他该怎么办。
  王叔说:“我听康府的家丁说,康老爷从苗疆求来了一棵摇钱树,正是因为有这摇钱树在,康家的生意才能够红红火火,日进斗金。这树可非比寻常,每个月施肥一次,必须要用刚死不久的精壮男人做肥料,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花大价钱四处去买尸体。”
  “用尸体做养料?”一听这话,我着实被吓了一跳。
  王叔点了点头:“据说是这样的,我估摸着十有八九不会错,眼下你把货弄丢了,康老爷绝对不会答应,为今之计,咱们只有来个滥竽充数了。”
  我问他滥竽充数是啥意思。
  王叔笑着摸了摸我的头,不再说话,只是当天晚上把我留了下来,就住在他的家里。
  王叔是个瘸子,头顶也生满了癞疮,因此五十多岁了还是个光棍,平日里靠着给人介绍生意过活。按理来说生活也不富裕,但对我却格外大方,晚饭甚至还请我吃了白面馒头。
  我自小餐风露宿惯了,难得吃一顿饱饭,更何况是这白面馒头了,本来想着怎么也要吃它十几个才过瘾,可两个还没有吃完,这眼睛就睁不开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最后是被颠簸而醒的,四周一片漆黑,伸手摸去,只能摸到几根冰冷的柱子,料想自己正身处于马车的囚笼之中。
  我虽然在市井之中长大,但义父从来不让我单独外出,他说街上有“拍花子”的,专抓小朋友,一旦被他们抓住,就会被带到小作坊里抽筋扒皮,做成肉馅。
  “难不成是王叔给我下了药,然后把我卖给拍花子的了?”
  正想着,面前突然一亮,刺得我双眼生疼。等眼睛适应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我所在的笼子是被一块黑布罩着的,此时外边早已经是正午了。
  黑布被人掀开了一角,从我这个位置只能看到他半张脸,这一看不要紧,我险些将隔夜饭都吐出来。只见他这半张脸已经腐烂了,上边生满了白蛆,如果不是那只眼睛还在缓缓转动,简直跟死人一模一样。
  在我看向他的时候,他也在打量我,最后似乎很满意的点了点头,不知道为什么,被那双眼睛看到后,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黑布被人盖上后,四周再次陷入黑暗,外边有两人在低声说着黑话,至于什么意思我就不清楚了,似乎是在讨价还价。
  马车停留片刻后,继续前行,后来的路异常颠簸,似乎是在走山路,就连我这在骡车上长大的孩子都险些被颠晕过去,这山路有多难走便可见一斑了。
  听脚步声,马车外的人似乎不少,他们也不说话,只顾着闷头赶路。

  我心中好奇,便轻轻的将黑布掀开了一角,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无比魁梧的背影。他光着膀子,后背上满是伤痕,看得出来,这些伤痕多半都是被野兽撕咬造成的。
  在他身旁还有几名大汉,只是身形要瘦弱的多,就像闹饥荒时逃难的难民一样,此外我还注意到,在我所乘坐的马车前边还有两辆马车。
  看起来被抓的小孩子不止我一个。
  刚想到这里,突然感觉到后背一凉,我不由得大叫了一声。

  那身材魁梧的大汉听到我的叫声后,回头怒视了一眼,又用手中的马鞭使劲抽了一下,嘴中含糊不清的骂了几句便不再理我。
  等我静下心来,才发现这马车之中除了我外,还有一人。
  他身材极其瘦弱,浑身上下满是泥巴,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不过是男是女我就不知道了。
  此时他正蜷缩在笼子的角落中,可怜兮兮的望着我,笼子中极其昏暗,但他那双眼睛却亮的骇人,就像是黑夜中猫头鹰的眼睛一样。
  不用说,他肯定也是被人拐来的,我俩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本来我是想跟他打声招呼的,可此情此景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便索性闭目养神。可是我刚刚闭上眼睛,他又将手伸了过来,在我身上摸索。
  我被他弄得烦了,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怒道:“你小子活的不耐烦了吧?”
  他似乎是被我的凶相吓了一跳,愣了好半天,才吞吞吐吐的说道:“我……饿。”说着,还用手指了指我的怀中,我这才想起去找王叔之前,我身上带着些贴锅,后来见到白面馒头,就把这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到底是人还是狗,竟然连这味道都能闻到?
  我也一天一夜没有吃饭了,肚子中确实有些饥饿,但是不知道这些人要带我去哪里,路上还不知道要饿多久,还是忍着些好。
  看到他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心中确实闪过一丝不忍,但也仅仅是一丝而已,我经历过饥荒,知道饿肚子的感觉。在那个时候,亲如父子兄弟也会为一块树皮以死相搏,更何况是个陌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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