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政治:城市黑帮

作者: 相忘江湖83

  第一章 狱中岁月
  “什么是法?我就是法!”
  说这话的时候,老蒙古激动的脑门上的青筋直暴,眼珠子瞪得溜圆,人也站了起来,左手叉腰,右手举在半空,就好像手里真的握有一把枪。气势像极了他想去投奔的土匪。
  老蒙古是我当年住监狱时候的狱友。整个中队里,就属他和于立国和我关系最好。
  他说上面那番话,是他十五六岁的时候理想。理想简单不过,就是当一个土匪。当年在老蒙古(那是还是小蒙古)的家乡,活动着一股土匪,杀人越货,绑票勒索,纵马驰骋让当年血气方刚的小蒙古极为羡慕。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想杀谁杀谁!怀着这么个单纯的不能再单纯,却又是有些可怕的愿望,他独自离家,去找这伙土匪入伙。土匪没当上,半道上听说土匪被解放军消灭了。土匪没当上,看这架势,经过了几十年岁月打磨,这种想法在他的花白了头发的大脑袋中还没有散去。

  老蒙古的情绪感染了我,那种快意恩仇、无拘无束、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豪情在身上奔涌,那才是快活惬意的理想生活,那样的生活,只要过上十年,不,哪怕五年,然后去他妈死也好啊!好过现在这样,被关在这里混吃等死的好。判了十四年刑期的冤屈和悲愤让血一下就冲到了脑门。我才二十岁啊!我眼神里流露出的疯狂让旁边的于立国有点担心,拍拍我的手背,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们关系不错,是一个城市的。一九八三年严打时被从重从快判刑的这批人,没有给枪毙了的,绝大多数都被重判。保不齐会在某种极端场合发作起来,

  “日本人要是他妈再打进来我第一个当汉奸!”于立国恨恨地说。
  于立国这次严打因为偷了二十多辆自行车判了十五年刑。结婚了,有一个儿子,捕他时,儿子才满月。
  “操性!日本人要你?”我的情绪让我想找点事儿来发泄一下。

  “我带日本人去抓当官的。”于立国说。
  “你也就能给人弄几辆破自行车,人都开丰田、尼桑,你省省吧!”我不屑地看看于立国说,然后卖个关子,故作深沉地分析说:“咱们队里最有资格当汉奸的是李恕权。”
  李恕权过去是我这座城市管辖下的一个县里某个村的支部书记。那时的他大权在握,糟践了不少村里的大闺女小媳妇,用我们的话说就是:五十以下,十五岁以上的村里妇女,李恕权一个也没有放过。在村里插队的女知青身上他栽了跟头,判了十五年刑。现在他深受中队里队长们的信任,当上了大代班。生产、纪律、人员调派等方面都归他管,是中队犯人的头。到现在他的刑期已过了八年。经队长手他没少修理人,队里有不少人恨他,但最恨他的是老蒙古。老蒙古是个四进宫的老光棍,岁数又大,就连队长都不怎麽招惹这个滚刀肉。李恕权利用派工的权力没少整治老蒙古。整治是整治了,可就是没把老蒙古整治服帖。不管当着人不当着人,老蒙古见着李恕权就开骂,现在李恕权见着老蒙古就绕着走。老蒙古在队里就和我投脾气,我没事儿就臊摆他,他也不和我恼。可能是在入狱之前在社会上有点名气,李恕权也不敢招惹我,反倒照顾我些轻活干。我想好了,他要敢整治我,我上去就给他一顿揍,哪怕为这住小号关禁闭!

  “李恕权可以带日本人去找花姑娘!”我一说完,老蒙古和于立国哈哈大笑。我又接着说:“要论熟悉花姑娘的情况,谁也比不了李恕权,日本人不用他用谁?”
  老蒙古和于立国笑着连连称是。
  “要是日本人还在,我们早就穿上趿拉板儿,开上丰田车了。”我假装遗憾地摇摇头。停了停,转换话题,假装认真地逗于立国:“晚上你**时动静小点。”
  于立国晚上经常**。而且身子跟着动,两只大眼珠子警惕地四外梭巡着,一有动静动作立刻停下来。我和老蒙古经常调侃他:你能不能动作小点。他略带不好意思地反讽身边的人:十人九掳,谁掳谁不说。
  日期:2009-09-03 10:56:49
  第二章 八三年严打运动
  每天闲着没事侃大山,是监狱生活里天天都有的功课。几个人围坐在一起胡诌八扯,打发无聊的时间。一起骂骂政府,像祥林嫂那样有些神经质地给碰见的所有人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地冤枉。最后话题总是落到女人身上,讲的人两眼放亮地说着自己的罗曼史,尽量在“性”这个话题上极为细致地描述一番,讲到精彩处,突然伸手抓向听得最带劲儿的那个人的裆部,手到处,一定是抓到个“硬撅撅”的物事,大家一阵哄笑,那个家伙不好意思地弯着腰从人群里跑开去。就好像是“药引子”,这群人里好多人会**一番,用我们的话说:眼睛一闭,想操谁操谁!

  人是健忘的动物,八三年“严打”运动,是个让被“打击”对象永远无法从记忆里抹去的一段噩梦。运动刚开始的时候,成批成批的人被压赴刑场执行枪决。等待宣判的人提心吊胆战战兢兢地苦捱着难熬的每时每刻,害怕厄运随时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一天到晚忧心忡忡,惶惶不可终日。尤其是那些“花案”,当时有个比喻是:沾花就亡!我这个监狱里有个老兄,“碰了”个女人被判了二十年,心里那个悔啊!我们经常笑他:你小头舒服了,大头就得受罪!有一天这家伙看不开了,看着裤裆里这个不争气的玩意儿,越想越想不开,抄起个半截砖头,把自己那发费的玩意儿垫在炕沿上一下子自废了“武功”。关押在看守所里的人们天天睡梦中被吓醒。哪知道醒来后的绝望更折磨人。这才过去半年,相对还算安定的生活就让人忘却了巨大的恐惧,身体的生理需求竟也萌发。漫长的刑期也只让人偶尔歇斯底里一下,大多数时间随遇而安地忘却。

  不算在看守所里的一个月,我在监狱里生活已经半年多了。每天早晨六点起床铃响就得起,排队到伙房饭口打回一碗棒子面粥,一个棒子面窝头。吃完饭就出工。后来于立国和老蒙古俩人帮我打饭,我也就乐得合衣再迷糊一会。我所在的队是从事床单印染、整理和包装的工作。活不算累。有时早晨出工干上两个小时的活就完事。回到监舍就象今天和老蒙古、于立国做的一样,和人侃侃大山,打发无聊的遥遥无期的狱中生活。晚饭后是例行的一个小时的学习时间,然后看看电视,晚十点准时睡觉,不熄灯。五年后当我回到家里时,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能适应房间里没有长明灯的夜晚。

  以流氓罪判了我十四年刑期,直到许多年以后我还一直认为是什么人给我开的一个玩笑。但当时我可被这突如其来的判决给打懵了,直到随后出现了好多批次大规模的枪决和更多更离奇的判决,才让我多少有些明白这不是玩笑,而是真真正正残酷的现实。这是一场自上而下发动的席卷全国的运动。它有别于我们这代人不能切身体会的政治运动,而是针对刑事犯罪开展的一场规模空前的镇压运动。当时的原则是可抓可不抓的------抓!可判可不判的------判!可杀可不杀的-----杀!必须完成的抓人捕人的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局、分局、派出所的每一个人公安干警身上,对抓人、捕人有人数的要求。公、检、法、司四大部门联合在看守所召开了针对在押人员的坦白、检举、揭发大会。大会上四大部门的领导明白无误地告诉在押人犯:谁上诉加谁的刑!为了体现这一决定的分量,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当场就对上诉的人犯宣读了加重了刑期的重新判决。这一举动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看守所里的已经判决了的马上就安生了,没有人再嚷嚷着上诉了。法律为运动缩短了的上诉期一到,人们立刻乖乖地被押送到监狱服刑。腾出的房间立刻被新来的人塞满。我从被抓到送到现在的这座监狱只用了二十多天的时间。

  除了和同一个队的人来往外,和我同案的高跃辉、王伟(皮皮)有事没事经常在一起闲聊、玩耍,再有就是和以前在社会上就认识的朋友来往。这次运动仅有的一个好处就是让很多在外面就认识的老朋友能天天见面。我和大多数朋友能平平安安熬到刑期结束回到社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原因吧。
  这帮朋友里就有郎中庆和姜建军。两人在我说这话的两天以后越狱了!事发前的几天里我们还天天见面,这俩人竟丝毫没露出一点口风,以至于他俩逃跑以后我们这些经常在一起的朋友,被内管队连着十多天叫去问话。

  日期:2009-09-03 10:59:10
  第三章 逃狱事件
  郎中庆外号狼崽子,这个外号和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印象和他本人很接近。他打架阴狠,擅于堵对手的家,当着对方家人的面把对方打个半死。而且在争斗中把对方扎伤或者是砍伤后,一定会到对方包扎伤口的医院再补上几刀。在城市的东面,他和他的手下的一帮人份儿最大。住过劳教。这次是以流氓团伙给判了个无期,和他一个案子的两个同案被枪毙了。
  姜建军人们都叫他小二,抠皮子(钱包)的活不错,打架也是个生猛的角色。以前住过少管,刚从少管所出来还不到半年,就进了这儿。他偷钱包时,天天在脖子上挂个军用挎包,包里装把菜刀,能偷就偷,不能偷就抢。这次就是因为偷钱包时失主醒了,抓住他手腕子要把他扭送到公安局,被他用菜刀砍了十几刀,被判了二十年刑期。
  两人被分配到专门修理汽车的中队服刑。可能是漫长的刑期让两人实在无法忍受青春和生命被消耗这一残酷现实,两人密谋越狱。而且机会是说来就来。当时社会上有不少车辆要到监狱的修理厂修理,也就是两人所在的中队。有辆上海760轿车昨天进的厂,到昨天晚上已经修好,就等客户今天来提车了。两人看准了机会,瞅了个空子上了轿车,发动着车子。管事的犯人见到了刚要制止(按规定试车是要专人负责的),狼崽子猛踩油门驾驶着车子冲了出去。车子冲出修理厂的门,惊慌和叫嚷声被抛到了后面。眨眼间车子就冲到了二道门前,八、九十迈的速度让上海轿车像一头猛兽般撞向二道门可以升降的单根木栏,木栏撞的像纸片般散开,在来不及做出反应,惊慌失措的警卫面前呼啸而过。威严的第一道大铁门和二道门之间的区域是监狱的办公区,因为监狱生产的产品要通过另外有些外联业务需要所以常年处于开放状态,上海轿车顺利冲过不设防的大门,汇入了城区的街道------狼崽子和小二脱逃了!

  监狱里的平静被逃狱事件打破了,犯人们都像打了鸡血似的,每天传递着与逃跑有关的消息,有些是从相熟的队长那里打听来的,有的托家人打听。监区和工区弥漫着兴奋以及一种说不清楚的气氛,人人都冀望两人不要被抓住,最少不要很快被抓住。他俩的身上寄托着好多想跑却不敢跑和没有机会跑的犯人的某些愿望,对自己不公正命运的想象中的反抗!

  如同大多数逃跑者的命运,三个月后狼崽子被抓住了。人被解回到监狱里我们称为“小号”的惩戒不服从管教的监室关押。镣铐加身。又过了半个月,小二也被抓回来了。他们逃跑后的一些情况经内管队和狱政科的人的嘴渐渐透露出来,于是我们也知道了他们逃跑后的大致情况。
  两人驾驶着上海轿车冲出狱门后不久就撞在了一个障碍物上,狼崽子蹩脚的驾驶技术和紧张的心情我想都有原因吧。他们只好弃车。两人的运气还不算坏,旁边就是一个铁路宿舍。在宿舍楼群里,他们挑了一些人家晾晒的衣物换下囚服,这样他们不会被一眼从人群里认出。凭着机警和运气,两人逃离了这片危险的地区,踏上了险象环生的逃亡旅程。
  我知道小二有着还算过得去的扒窃技术,但也没有好到百不失一的程度。我私下暗忖这是他们逃亡生活的软肋。可能是想着要做些轰轰烈烈的大事,两人想到了要搞枪。于是就有了武汉的一桩影响深远却愚蠢至极的大案。
  武汉的一座军营哨位上,有一个哨兵正在站岗。腰间的武装带上佩戴着短枪。狼崽子和小二手里拿着一张纸条走近哨兵,要找军营里的老乡。士兵正待接过纸条,纸条却飘落到地上,士兵本能地弯腰去捡飘落的纸片,小二双手高高地举起军用挎包,用尽力气砸在士兵的后脑勺上。挎包里是十几斤重的大秤砣。士兵扑到在地。狼崽子迅速摸向士兵腰间的枪套,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枪套里没有枪!

  这对难兄难弟在武汉分开了。是因为两人之间产生了矛盾?还是目标大?抑或是女人(狼崽子在武汉的时候身边有了一个女人)?。因为没有亲眼再见到二人这些疑问永远成了一个谜。要知道逃亡时的孤独比被抓到的恐惧还让人难过。从此形单影只,那份凄凉没有经历过的人恐怕是永远无法体会的。
  死刑判决下来以后对二人的监管稍稍松了点,我托严管队的人给他们送了些烟和罐头。小二捎出话来让我给他送身干净的囚服。他爱干净,想干干净净地上路。
  日期:2009-09-03 11:01:33
  第四章监狱里那些烂人和烂事
  又过了几个月,逃狱事件和被枪毙了的两个人渐渐地不再成为这里人们口中的谈资,监狱又恢复了折磨人的平静。这让我想起了温水煮青蛙的寓言:当人把青蛙放进热水里的时候,青蛙会一下子从热水里面跳出来;如果把青蛙放在平常温度中的水中一点点加热时,因为温度的变化不剧烈青蛙会坦然地住在里面。当温度慢慢上升到要将青蛙煮熟了的时候,此时的青蛙已经无力脱身了。我感觉自己就像只将要被煮熟的青蛙,慢慢地老死在监狱,一任我的青春逝去。我看见太多的“老狱坯子”在里面慢慢地衰老。他们有些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有着辉煌和或多或少的荣耀,却依然摆脱不了悲剧式的命运。由别人掌握的命运是比死更悲惨的命运!老蒙古“我就是法!”的理想也只是偶尔让我热血沸腾一下,多数情况下是对命运弄人的无奈和大好青春流逝的一声声叹息。

  运动的气氛慢慢的有点缓和的迹象,新送来的犯人没再说起上诉反被加刑的情况。狱里的人们心里开始蠢蠢欲动。失去了上诉的机会,我考虑申诉。把同案的跃辉、王伟叫到一起商量,两人都同意申诉。我们还有一个同案叫胡连文,我们都叫他文文,目前在别的监狱服刑,他的刑期是八年。我们也设法联系上了,同时写申诉材料。队长告诉我,申诉属于不认罪服法,不考虑减刑。去他妈的减刑,顾不了那麽多了,我知道改判的希望不大,但还是要做点什么吧。

  “哪个庙里没有冤死鬼啊!”老蒙古一副过来人的口气。又接着幽幽地说:“你见过有政府承认自己错判吗?”
  递出去的申诉材料我们每个人都递出去十多封也没见一丝回音。对此我还是有思想准备的, 其实我也就是想做点什么告诉那些真实世界的人们我的存在。对那些掌握平头百姓生杀大权的当权者我没抱什么希望,我们所处的世界毫无公平可言!在外面的时候,每逢犯点什么事儿给弄进局子里,那些家里有点门路的人管保安然无事,被处理了的尽是些家里没什么门路的倒霉蛋。部队家属院里的子弟犯了事可以体面地穿上军装跑到部队去当兵。他们的父母和人谈起这些事轻描淡写地说:家里孩子不好管,让他到部队锻炼锻炼。从此这些人的人生轨迹就发生了改变,有的人凭藉者父母或家族的庇护扶摇直上,有的成了执法者,或是这个体制里安享尊荣的一类;有的直堕地狱,成了在社会和监狱之间摇摆的边缘人,或是整天为衣食发愁的平庸之辈。

  有监狱的地方就有鸡奸行为。这些大多发生在刑期长的老犯人身上。他们有的根本没有亲属来看他们,每个犯人每月有三元钱的收入,他们把这些钱攒起来,用来利诱那些年轻人,道具吗,我知道用的着的是肥皂水。
  伙房中队喂猪的是个傻大个,高大魁梧,脑筋不灵便。伙房中队养着二十来头猪,逢年过节杀几头,队长们各家分分,犯人们的伙食也改善一下,喂猪的活就由他来做。晚上也不用回监舍,就住猪圈旁边的小屋。有闲着没事好琢磨的犯人注意到,这家伙喂猪时那几头母猪总是把屁股“掉”给他。就下了功夫暗中监视。反正监狱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终于给他逮到这家伙对母猪行那事。“牲口”的外号就这么叫了起来。

  “自产自销”是人们为那个**了自己两个闺女的犯人起的外号。这主儿生了三个闺女,大闺女和二闺女刚一成年就被他逼迫和他行那苟且、不伦的勾当。大闺女、二闺女到了成家年龄都草草的成家,一年到头也不回娘家一趟。待到三闺女也长成了,这家伙又如法炮制,偏偏三闺女不像大姐、二姐那般软弱,硬是把这个禽兽父亲给送进了监狱。
  这家伙自打进了监狱,不与任何人来往,除非必须从不与其他人说一句话。
  马上就到春节了,监狱里也忙乱起来,闹闹哄哄地准备过节。各个队都抽人编练节目,要在春节演出。失去自由的人往往在这个节骨眼上容易胡思乱想,情绪是一年当中最为波动的时期。热热闹闹的场面会让人心情好一点。这也是狱方的一片苦心。我索性也在节目里混了个龙套角色,这样连工区也不用去了,成天串队找朋友喝酒聊天。酒在监狱是违禁品,但通过要好的队长或是释放后留下当工人的人那里能偷偷地买些进来。当然不能放开了喝,喝的性起惹出点什么事来,被砸上戒具镣、铐关进小号就不美了,大过节的。

  日期:2009-09-03 13:41:59
  第五章 残存的美妙感觉
  过节前两天还是出了事------有人自杀了!
  自杀的是这次严打时进来的,在这里姑且不提他的名字吧。因为盗窃判了九年刑,他偷的尽是些女人的内衣裤之类的玩意儿。事后人们回忆起他和人们的一些不同-------小解时总是背人。其他的没有人看出有什么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他吊死在放了好多演出服装的专门的一间房间里,身上穿了古装戏里小姐穿的花色斑斓的绸缎衣服,小姐的假发戴在头上,满布胡茬的脸上搽了粉,抹了胭脂,嘴唇上涂着猩红的口红。他死的怪诞,吊死后的脸上还布着笑。

  他的死让头一次在监狱过春节的我又平添了些说不清楚的唏嘘意味。
  过节的时候,是身处监狱的人们最想家的时候。只要是一个人独处,我就不由自主地想我的爸爸妈妈和弟弟,想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妈妈经常来看我,爸爸在我五年的狱中记忆里只来过两回。除了想念亲人之外,对外面生活的回忆是我熬过漫长狱中岁月的一剂良药。
  在被抓进来之前我曾经和一个女孩儿有过交往,出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我经常梦到她,白白的皮肤,细细的腰身还有丰满的胸。要是有一段时间没有梦到她,我就强迫自己想她,以召唤她再进入梦境。那次在砖跺后面热烈疯狂的**恐怕我今生今世也无法忘记。
  那年她才高中毕业,我已经在社会上晃荡了两年,在我疯狂的追求下,我们已经约会过几次,我已经吻过她,而且是那种舌吻。每次我们都呼吸急促地抱在一起激吻,但当我有进一步的举动,她会突然清醒过来似的将我推开,弄的我每次都被下面的膨胀弄得不好意思走路,要蹲上好长时间才恢复常态。那个夏天的有着皎洁月光的夜晚,在那个行人罕至的没有街灯的街道,两边放置着高过人的建筑用的砖跺后面。我们有了第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体验。

  暗夜里她的牙闪着洁白的光,那个吻带着她清冽的香气,我用舌顶开她的牙,温软甜腻在唇齿间荡漾,像燃烧着的柔软的身体无力地被我揽在怀里,颤抖不时从她的身上传过来。我的手从她的领口向里探寻着,她不很坚定的制止反倒坚定了我的信心。我抚摸着细腻柔软的**,幸福的感觉在膨胀,心脏也在剧烈跳动。她环搂住我的颈项,贪馋地用嘴吸吮我的口液,身体在我的环抱下不安地扭动,小腹频频触碰我胀大的下身。我一手环抱着她的腰,一手掀起裙摆探向她的下面,惊喜地感到下面已经湿了一大片。我急不可耐却是很坚决地除掉她的内裤,麻利地除掉自己的羁绊,急切地探寻,然后进入。我们大口喘息着,彼此融入对方,直至激情的波峰浪谷,再慢慢地归于平静。

  可惜这美妙的感觉只能留存在记忆之中了!
  第六章 使用“青子”偷窃

  当年引进的一部印度电影《流浪者》在全国的热映让我所在的城市一下子冒出了无数的扒手。好像全国城市里成天无事可做的年轻人一下子就成为了影片里主人公拉兹的追随者。我呆的城市也毫不例外。那时的城市公共汽车还不多,突然出现的小偷们的身影频繁出现在车上,高发的失窃现象亘古罕见。汽车站、火车站、商店、饭店等人流拥挤的场所充斥着一拨一拨的扒手,甚至为争夺同一个目标大打出手。打架、拍婆这些往常最能吸引社会上人们兴趣的活动项目被偷钱包取代了。一改无所事事的懒散,有些人变得勤奋了,每天天没亮就上车的上车,“扫街”的“扫街”,每天磕头碰脑地会见到市里社会上的多半人物。要是一连几天没有见到其中的什么人,那一定是这家伙犯了事被收进去了。到了中午窃贼们荷包满满地想到了吃饭,照例是去市里那有限的几家国营饭店(当时还没有其他形式的饭店)。挑最好的酒,最好的菜上。酒足饭饱之后结账的是这群人里收入最多的人。最初几年,人们不太会隐瞒偷窃的数目,一来不愿意背上不讲义气的名声,二来给朋友们“开饭”也是有面子的事情。

  说到偷钱包的表现,和我在我们一伙人里的地位截然相反,我所下手的目标十有九次都会发现我的企图,然后瞪着我警惕地捂着放钱的衣袋走开,离开一段距离还不忘回头看我一眼嘴里咒骂着。最有天份的是跃辉和王伟,以我们大家的理解,长得歪瓜裂枣样的跃辉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不是什么好鸟,实际上当他下手扒窃时,被偷的人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任他把全身上下的衣兜摸了个遍,而且走出我们的视线也没有发现失窃。王伟一副五大三粗的强盗相,粗大的手指头偷起钱包来却相当地灵巧。那时男人们的上衣大多是中山装和同样四个兜的平装,装钱也装在有衣扣的上面两个口袋里,我们称之为天窗。王伟以一支胳膊弯过来抬起,遮挡住目标的视线,另一支手从这条胳膊底下伸过去挑开他的天窗,轻轻抽出钱包,整套动作轻松自然。文文笑着形容我做这套动作时的表情:本来不大的眼挣得老大,嘴半张,脸部表情僵硬紧张连带着肢体的紧张和僵硬。被他们取笑了几次后我不再动手了,只给他们打打掩护,比如用身体挤住目标不让他在最关键的时候走开好保证动手的人顺利把钱偷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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