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原谅我和我的25岁

作者: 玉宇清澄

  日期:2004-4-27 23:19:35
  ■题记
  是的,我们曾经那么疯狂地欺骗别人的感情,曾经那么放纵地在欲望场里伤害一个个无辜的女孩。现在,我们是该好好去爱了,带着赎罪的枷锁,对相爱的女孩格外用心!而我,等一切散场之后,去等,去找……
  ——与我的兄弟哈奔以及所有在感情里迷糊过的人共勉
  日期:2004-4-27 23:21:00

  (00)
  写在2003年11月19日的日记
  2003年11月19日,不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如果非要给予它一些刻骨铭心的理由,倒也不是很难。昨天是我失恋一周年纪念日,换言之,今天自然就是我决心开始全心生活的第一天。我总共失恋了两次半,每一次似乎都需要一年时间来疗伤。
  还有别的理由吗?有,当然有。譬如说,我今天加班了,上班期间总共拍了5位女同事的肩膀。我觉得自己今天的精神特别好,不过只要我一高兴,往往就被同事说成是亢奋,再厉害一点的,就说是神经质,或者干脆把“质”字给去掉。我是一个习惯取笑别人和被别人取笑的家伙,所以并不在乎这些。
  下班之前,我还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每到星期三,我都会打电话回去,妈妈总是接得很快,有时候甚至才响一声。我知道妈妈一定是守在电话机旁边的。每次跟妈妈说话,我总是很开心,或者装作很开心,我想让她感觉她儿子在外面混得很不错,人模人样的。
  像往常一样,妈妈除了叮嘱我早上起来要叠被子、饭前便后记得洗手、陌生人给的烟不要吸之外,还例行公事似的跟我说说感情上的事,当然是关于我的。我说妈,不急呢,你儿子长得这么帅,还怕没人要不成?妈妈在电话那边附和着:那倒是,那倒是。我说妈你等着啊,我明年娶回媳妇给你看。她的声音却突然哽咽了。我知道她还是担心。

  哦,差点忘了。再过一个星期,就是我26岁生日。不过不再有小时候那种兴奋劲,心里头隐隐有了些害怕和尴尬。特别是妈妈一提到结婚这事,我就真的觉得自己快要老去。日子这家伙要跑起来的确蛮快,眨眼间我在单位就快拿第二次年终奖了。要命的是,从目前每个月工资打折的情况来看,年终奖估计也就个跳楼价。
  不过我来不及在乎那么多东西,重要的是,我终于可以掰着指头,等待25岁过完。只有7天了嘛,而我有10个指头,够用并且还有剩。25岁对我来说,像场噩梦,像光着脚丫子在大热的夏天里走沥青马路。一直,都想把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写下来,也坐在电脑前面开过几次头,都是无疾而终,今天总算又开头了。
  希望这次我能坚持下去,写到最后一个字,有始有终才是好孩子嘛。说实在话,我最恨的不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而是那些方便完后都可以省去用手纸这道程序的家伙。多不文明多不卫生啊,想想叫人跳楼的心都有。
  我是到了该坚持的时候了,坚持把自己想写的文字写完,坚持把在这一年里遗忘、丢失或者说放弃的一些东西重新坚持下去。不管是不是有人喜欢,也不管写完之后是不是连我自己都不愿再去翻看,但我一定不会用作手纸。即便那都是些不堪回首甚至几近丑陋的往事,它们也有权力活在某个蒙尘的抽屉里,像一群蹲在监狱里的犯人,争取早日出狱。

  上面的这些文字,算作是2003年11月19日这天写的日记吧。长这么大好像都不曾有写日记的习惯,小的时候是被老师逼的,25岁这一年里也有一段时间写过,断断续续,都是些揪得出苦水的文字,贴在一个小小的网站里,有爱我的恨我的无关的人去看过,留言或多或少的谩骂、不屑和担心。
  从今天开始,我用文字来终结所有的一切,所有过去的一切。我不是一个对自己要求苛刻的人,我会原谅我的25岁。然后,请求所有的人原谅25岁的我……
  日期:2004-4-27 23:22:00
  (01)
  12月的长沙已经很冷,在这样一个宽容的城市生活,其实并不需要你入乡随俗地改变很多,但你必须慢慢让自己受得了它的风。不管是秋天还是冬天,甚至是春天,长沙的风像跟每个人的皮肤有仇,总是一副利刀子脾气,吹得人生痛。
  这天下起了小雨,细细密密的,像织着一张网。早上起得不算太迟,因为是星期六,用不着闹上闹钟,掐着时间赶上班。其实,自己设置闹钟把自己吵醒,是很不道德的一件事。睡眠是生理自然,这样做无异于在自我破坏。保护自然,从我做起。对这句口号我们实在履行得不够。

  大概花了不到两分钟时间,用来完成洗脸刷牙这些凡人琐事。我并不是一个不讲卫生的人,但这个天实在太冷。冬天总有许多让人偷懒的理由,并且天经地义。记得上大学那会,寝室里10个兄弟,天气冷下来后一星期洗一个澡算是频率高的了。有时候傍晚去打篮球,完了大家就开始抱怨,说今天打得真不过瘾,连汗都没出。没出汗是假,不想洗澡才是真。有女生知道了,都说我们够绝,竟然自己跟自己赖皮。

  从大二开始,就没了吃早餐的习惯,偶尔是因为穷,大部分时候是因为深信睡比吃重要的道理。不过这天早上,我还是决定下一趟楼,吃一碗三块钱的牛肉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还在酣睡的哈奔弄醒,说:“奔哥,快起来吃早饭去,车大概9点多就过来了。”他有些不情愿,我给他的屁股踢了两脚,并警告:“再敢不起来,我可要踢屁股对面的部位了。”这下他怕了,一骨碌爬起来,半眯着眼睛对我憨笑两声。

  哈奔的真名叫当然不叫哈奔,他姓张,是我的大学同学。进大学第一次班会,他自我介绍时就操起一腔塑料普通话说:“大家好,我叫张哈奔。”从那以后大伙就哈奔哈奔地叫开了,偶尔心情好或者想要巴结他的时候,也有人叫他奔哥。不过他没一点做大哥的模样,天生一副憨相,属于刀架到脖子上还可以笑呵呵那类。用长沙话来形容,叫做“这个人有点宝气”。大三,他追求一个暗恋许久的女生未果,又得一雅号“一厢情愿”,大概是宣传不够,叫的人并不多。

  他是我最铁的哥们,好到内裤可以混着穿的地步。大学里,他上铺,我下铺,但记忆里他好像很少分烟给我抽,倒是经常来搜我的口袋。那时候我们管香烟叫干粮,没钱的日子就在寝室门口的小商店里一支两支地买。毕业后,他满腔热血地去了湘潭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本想大展鸿图一番,结果好好表现了一年,拿了两千多块钱工资,据他交待是“都没法添置一条新内裤”,最后只好拍拍屁股走人。到长沙后,就一直跟我住一块。

  “老梁,今天天气好像不太好,搬家会不会不方便?”哈奔边披外套边对我嚷嚷道。我说车都叫了,不方便也得搬啊。我和哈奔都没有车,不管是自行车还是板车,都没有,而且也没沾上有车的亲戚。我们叫的是搬家公司的车,130块钱一趟,我费尽口舌才把价钱压下来10块,不过前提是支持他们偷税漏税。在电话里,搬家公司的人说,这个价钱是没法开发票的,要不就不少那10块钱。为了占10块钱便宜,我竟然依了,想想挺内疚的,觉得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和党。

  家当都收拾得差不多了,堆在客厅里,显得很拥挤。其实也就一些书、一台电脑、两床被子,再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不值钱,却也舍不得丢。“老梁,我们吃过早餐就在下面等车来吧?”我有些不耐烦,说:“别罗索了,给我快点。还有,以后少叫我老梁。”不太愿意他叫我老梁,全是他那口蹩脚的普通话给惹的,只要稍稍目齿不清,就成了“老娘”。好几次,他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过我的丑。

  下楼梯的时候,我说:“我们也差不多可以算是白领了,怎么可以住这种破地方。”哈奔猛拍我肩膀两下,说:“那是的,不过悲惨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其实这地方也不要蛮差,在长沙的南郊,叫树木岭,只不过离市区比较远,我上班得倒两班车,而且,是苏联时代建的房子,光线不好,隔音效果就更不要提了。说出来可能没人相信,我常常半夜三更被吵醒。我住三楼,楼上是一位孤寡老伯,他的鼾无论是节奏感还是穿透力绝对都是一流的,敲在我耳膜上像是蚂蚁爬,极不舒服,叫人恨不得拿头撞墙。

  以前也想过搬,但一次次地下不了决心。原因很简单,搬家麻烦,更何况这里的房租便宜,才240块钱一个月,还包水电。8月份,听楼上楼下的人说,房东家的男人跳楼死了。我没不敢去问是真是假,心里却是害怕的。两室一厅的房子,其中的一间卧室,房东放了些自己的东西,房门紧锁。半夜起来上厕所,经常能听到里面传出悉悉簌簌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还有,乱七八糟的阳台上,挂着一件破旧的大皮衣,理应是房东家男人的,不经常瞥上一眼也觉得蛮恐怖。可是,我咬咬牙,还是没搬走。

  那时候哈奔已经从湘潭到长沙了,有了个伴儿,似乎也不那么怕了。心想就算真闹鬼,两个大男人也应该打得赢了,万一还是打不赢,死了也有个垫背的,不会那么悲凉。哈奔要是知道我有这么阴险的想法,准会给我两拳。不过为了不让两个人都心虚,关于房东家男人跳楼的事,我一直没对哈奔说。他胆子比我还小,尤其怕鬼,大一上厕所就被吓了好几回。后来寝室里的哥们轮流带他去走夜路然后又突然消失,如此反复,他的胆量才稍微大了些。

  这一次我之所以这么坚决地要搬家,是因为失恋了。心里难受,发霉发闷,再住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不死也会见鬼。而且趁着搬家,我还可以把与那个决绝而去的女孩有关的东西处理掉。睹物思人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更不是像我这种视爱情如命的家伙所能玩得起的怀旧游戏。虽然一直以来都不太喜欢恋爱,但我喜欢动真,喜欢跟自己过不去。

  坐在一家小店吃米粉,哈奔满嘴是油地对我说:“老梁,我们终于又回到同一起跑线上了,这下你不会老催我找女朋友了吧?!”我皱起眉头,瞪他几眼,懒得理他。他这家伙总是命大,大学里跟外校的一个女生好了一段时间,两个人看晚晚场(通宵录相)时还在小包厢里完成了一些不完成的动作。奇怪的是,自从那以后,那女生竟然从来没来找过他了。我们纳闷啊,怎么能遇上这等好事?!于是大伙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哥德巴尔大猜想,比较一致的结论是这样的:由于包厢里条件简陋,并且在那种地方难免有做贼心虚之感,因而我们哈奔同志没能有效地施展浑身解数,于是被那女生误作“无能之辈”,一脚踢飞!当然,真正的内幕是怎样的,我们无法知晓,毕竟不能强拉着哈奔同志去做个某某功能鉴定什么的。

  我们站在大门口等搬家公司的时,哈奔又英雄重提当年之勇地跟我说起了那些糗事。他说其实我们当时猜的都不对,不过正确答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反正就是那个女生突然之间就不理他了,打电话过去也不接。事实上,他比我们更纳闷。“像白捡了一次艳遇哦!”哈奔呵呵一笑,一口参差不齐的牙齿暴露无遗。看他那得意相,还真以为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第一次给得这么不明不白,死不瞑目啊!他倒好,不以为耻,还以为荣,在革命年代早该上刑场。

  快到10点,搬家公司的车终于来了。很大一辆卡车,不说只装点家当,就算连房子一起拉走大概也不成问题。车停在楼道口,我对哈奔说:“你带他们上楼搬东西,我在下面看着。电脑叫他们小心点搬,别给弄坏了。”雨还是很密,风也渐渐大了起来,我站在楼下哆哆嗦嗦的,感觉挺悲壮。想想为了一份烟消云散的爱情如此伤筋动骨,多少有些夸张。可是人有时候就是这副死脑筋,甘愿受罪,莫名其妙!我捏了捏拳头,骂了句“他奶奶的”,却不知道到底想拿谁出气解恨。

  车绕过半个长沙,就到了我新租住的地方,叫燕山街,应该是长沙市最
  日期:2004-4-27 23:24:00
  (02)
  很小心翼翼地倒车,然后靠边停下。同事里新和她的一个同事早在门口等着了,她用手捂了捂红扑扑的脸蛋对我笑,说:“要我们等这么久,记得要包我们三天饭啊。”我逗她玩,故作惊度说:“啊,包三天?怎么个包法?”她习惯性地回了一句:“你个猪!”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她老喜欢叫我猪。从外貌上来讲,我跟猪长得绝对是两回事,也没有睡懒觉打呼噜的恶习,只不过对猪肉太情有独钟而已。可是,可是那时候她还不知道我在餐桌上对猪肉有偏爱啊?!

  里新迟我几个月进报社,个子不高,但可爱、漂亮,属于那种小型号美女。我开始叫她妹坨,后来觉得不过瘾,又改叫妹妹坨或者坨坨妹,总之不是那么好听。没办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嘛,谁让她开口闭口管我叫猪的呢。
  我跳下车,雨天地滑,一个趔趄差点摔了个四脚朝天。虚惊过后,我很为自己突然爆发的平衡力惊讶。而里新妹坨却和她那个年纪轻轻就一副妇女干部模样的同学笑得前俯后仰。我说:“笑什么笑,平地都可以起惊雷,倒头牛也不足为奇嘛。”谁知他们笑得更夸张,她那同学甚至把极不好看的牙齿都笑了个底朝天。
  很快我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但绝对没脸红,里新妹坨常常借此说我脸皮厚。记得有次她这么刺激我,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拉着她找了家店子比酒。我这人说错话或者撒谎的时候不脸红,可喝酒只要一杯下肚,轻易就能达到面红耳赤的地步。然后我边指着自己的脑袋边理直气壮地对她说:“妹坨,你看看我脸红了没?”她说红啊,好红啊。我一下就乐了,话锋一转:“这就对了嘛,你还说我脸皮厚,脸皮厚的人喝这么点酒能红得出来吗?”她哑然,用力捶我,把我当老公似的,肆无忌惮。

  我调整了一下尴尬的姿势和表情,吩咐还在车箱上的哈奔把电脑主机递给我。这是我的宝贝,我得好好保护起来。已经习惯了,离开电脑我会六神无主。同事说我大概得了某某综合症了,我说怎么可能啊。我学医的,自己生病了还会不知道?我是农业大学毕业的,学的经济管理,不过任何人问我上的什么专业,我一律答曰:“兽医!”别人往往为一个学兽医的人怎么跑到报社做了编辑纳闷许久,而我却在心里偷着乐。可是,人无完人啊,一不小心,我也会把自己往禽兽堆里整。

  卸载工作在我的安排下,有条不紊地进行。里新妹坨和她那妇女干部模样的同学拿钥匙去开我新居的门,我提着电脑主机跟在后面,哈奔则承担了最伟大的那部分工作,站在车旁,喝着西北风看货,以防可怜兮兮的一点家当还被路人顺手牵羊弄走一部分。
  我已经走出好几米了,还听见他在后面大喊:“老梁(娘),你太看得起我了,这么艰巨的任务也敢放手让我来做。”我回头陪他傻笑两下,说:“你戴眼镜,四只眼睛好防贼。”走了两步,觉得还有什么没说完,再回头,收起傻笑,厉声道:“还有,已经提醒N次了,公共场合不要大声叫娘!”里新妹坨和她同学又开心不怕牙丑地狂笑,笑得我心虚不止,生怕怀里的主机往地上扑。

  把所有东西都塞进房子里,已是中午12点多钟,里新妹坨很认真地拿个扫帚打扫卫生。我说:“同志们辛苦了,先去用餐吧。”很失望,竟然没一个人理会我。于是我提高分贝把刚刚的话又重复了一次,妹坨很是不满地抬起头,望着我说:“好了啦,一下就扫完了。”她同学则在一旁打趣道:“里新这种妹子做老婆可是一流人选哦。”我都还没反应过来,哈奔竟发现新大陆地大喊大叫起来:“是啊是啊,正好我单身,还有机会哦!”里新妹坨狠狠地白了哈奔一眼,算是把他提前踢出了局。可惜哈奔对这种悲惨命运领悟不够,还在一个劲地傻笑,嘴歪得厉害,大概有30度角吧。

  出门的时候,妹坨很是得意地对我说:“我帮你找的这房子是不是很好啊?!”“好好,好得很,妹坨找的房子能不好吗?”其实我心里在抓血,每个月一千块的房租,简直是在要命啊。房子有80个平米,两室一厅,算起来不贵,但我记得我给房东交押金和第一季度房租时,手是发抖的,特别是看见房东老太数钱数得心花怒放的样子,我就为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差距愤愤不平起来。

  里新妹坨之所以强烈要求我住这里来,并不辞辛劳地帮我联系房东,私心占了很大比重。这是芙蓉宾馆的家属楼,共两栋,一前一后。里新早几个月搬过来的,住前面那栋的四楼,而我的新居,在后面那栋的三楼,与她的正对着。我说:“妹坨,以后晚上不要往我房里偷看哦,要看也要等我练出点肌肉来再看。”她一听这话,又开始没完没了地捶我,还说:“你以为叫你住这边来就是想看你那几块排骨啊?猪样的,我是想上下班有一个伴啦。”我摸了摸比我矮半个头的哈奔的头,说:“哈奔,我们以后还是小心点,别让妹坨得逞。”里新又要对我动拳头,我呼啦地跑得飞快。她每次都打我腰,真担心哪天就被她打出肾亏来!肾,可是男人顶天立地的法宝。

  随便找了家路边小店,里新狠狠地点菜,因为是我埋单。她同学和哈奔是渔翁得利,事不关己地喝着服务员端上来的劣质茶。为了分散里新的注意力,不让她的目光老盯着那些价格高的菜名,我有意打岔:“妹坨,以后我们可以经常一起做饭吃啊。”她头也不抬地答道:“这可要看你的表现,如果我只是管吃的话,你的想法也许比较容易实现。”我靠,这是哪门子天理?好像我求她吃饭似的。

  这个时候哈奔也不跟我站在了一条战线上。他给出一个经典动作——猛拍几下手掌,说:“这是个好主意,老梁买菜、做饭、洗碗都是好手,里新你每天只管来吃现的就是,不过……”哈奔突然停下来,很暧昧地笑了笑,“不过,一定不能带男朋友。”里新刚好把菜点完,接过话茬说:“没问题,不带就不带。”“唉,没办法,爱情掉价了,为了几餐饭就可以把男朋友晾一边。”我也喝了口劣质茶,自言自语。

  里新的男朋友叫什么国来着,我没见过几眼,长得很高,就是太瘦,竹竿似的,我经常在里新面前哼小调:“你的那根竹竿,容易弯罗哦!”里新跟那个什么国是怎么认识的我倒很清楚。那次我们部里跟什么国的单位搞个活动,那个什么国就看上了里新。不过里新是怎么被他追到手的就不得而知了。当里新在办公室宣布自己的爱情时,全体同事都傻了眼,戴眼镜的跌眼镜,不戴眼镜的就恨不能掉眼珠子了,大家都不敢相信啊。美女流入外人田,罪过罪过,足惜足惜!

  “妹坨,告诉我那个什么国是怎么追你的,我以后也好去抓个美女回来。”我往里新那边靠了靠,在安全距离处停住身子。“这你还用学吗?我觉得你比他厉害几万倍!”里新一脸坏笑地看了看我,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她要说我什么了。不就是想说我死皮赖脸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承认就是了。遗憾的是,面对美女我的厚脸皮总是那么容易失效,由厚到薄只需一两秒时间。这个我妈最清楚了,所以我打电话回去汇报失恋消息时,老妈连叹三声,明显表现出对我以后再恋缺乏信心。我本来对自己蛮有信心的,听老妈这么一叹气,心里是一阵阵发虚啊。唉,失恋真的不好玩!

  日期:2004-4-27 23:26:00
  (03)
  搬到燕山街的第二天去上班,我一进办公室就紧急召开了一个小型新闻发布会,告诉大家我住到报社附近来了,走路只要十来分钟。一直担心我失恋而失控的刘主任第一个发言:“这就好,希望你换了新居可以把情绪调整过来,住得开心些。”我说我当然住得不开心啦,每个月一千块的租金简直就是拿水泵抽我血嘛。虽然年过三十但依然美得迷人的刘主任安慰我:“小事小事,多写一个稿子就有了。”晕死,她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已经超级讨厌文字了,认为写就像被文字强奸,卖字则等同卖身。当然,我没把这话说出来。

  刘主任是我的直接上司,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不过这话得说明白点,是我喜欢的女上司类型。我很害怕惹上绯闻,因为不是明星,普通百姓的绯闻,如果算在男人头上,总逃不脱好色或者拈花惹草的罪名。在报社,我差不多算是绯闻男一号了。同事就常常取笑我和文芳的暧昧。文芳跟我一起做情感方面的版面,一米七的个头,我常常用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肥头大耳之类的词来、形容她。她不生气,还喜欢跟我玩得亲密,时不时地打情骂俏一下。当然,我们的暧昧玩得光明正大!

  我走到她座位边上,伏下身去,说:“文姐,以后可以常到我那里去睡午觉啊!”这一次她有点点害羞了,脸偷偷地红了一小块,做了个要打我的动作,凶巴巴地说:“你个小鬼,别想引诱我。”我说不就是睡个午觉嘛,你想哪去了?她懒得跟我贫嘴了,找了个稿子装模作样地改起来。
  其实我和文芳并没干过什么见不得人事情,绯闻源于我跟她言行的无所顾忌。譬如,她就郑重地说过,要是再小5岁,一定嫁我。还有,我们经常一起下班一起吃饭一起逛商场。天气开始变冷的时候,她给我买了副手套、几双棉袜,在办公室光明正大地拿给我,还开玩笑似的说:“小心点啊,千万不要让我老公知道了。”我们亲如姐弟,不明白为什么就常常被人误会。就连最信任我的哈奔在听我说过这些事之后,也满心狐疑地问我:“你们两个真的没什么啊?”听了这话,我恨不得跳黄河去,只可惜现在的黄河看枯不看涨。

  这天晚上是办公室约定一起吃饭的时间,我和刘主任一起过生。刘主任比我早生两天,我们商量好每年都一起过生的。其实两个人的生日都还没到,但同事过生都习惯提前庆祝,我们也不好例外。下午下班后,8个人去前面的瓦罐城订了包厢,把不算太大的餐桌挤得满满的。我给哈奔打电话,叫他自己做饭吃,别管我。他没问我为什么不回去吃饭,我也就懒得告诉他我在外面请客吃饭了。不是怕他揍,反正叫他他也不会过来。他跟我一样,不喜欢跟陌生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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