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的梦

作者: 我就是来瞎看看

  日期:2011-2-15 14:11:00
  我飞奔在一条似曾相识的马路上,天色即将临近黄昏又似黎明将至。光线模糊,风狂野地吹,脸上有轻微的痛感,齐腰的长发肆意飞扬在风里,犹如一面飘舞的青春旗帜。
  大陆两侧是成排的柳树,只有大体的轮廓从眼角的余光间掠过,耳边隐约有树叶在风中的轻唱,片片罩在薄雾中的平房和老式旧楼象影子一样不停闪在身后。
  天空渐渐亮成了灰白,时间好像凝固在了某一个瞬间,四周寂静得诡异虚幻。
  极目远望,大陆伸向无极,整座城市在地老天荒般沉睡着,只有我一个人脚步飞快,心急火燎狂奔在空旷茫茫的大陆上,脚下如踏云驾风,风驰电掣般神速。

  我一直记得我是应邀参加程驰的婚礼去,是谁带给我了这个口信,我一直却怎么也回想不起来。
  程驰就要结婚了,我的头脑一片混乱,迎着虚飘清凉的风仍然无法理顺纷乱的思绪,懒得去想象婚礼的盛况,新娘的摸样,管她是旷世才女还是绝色佳人,与我何干。脑海中不断闪现程驰年轻生动的面孔,欲言又止的含蓄窘迫,忽然又换成了他父亲清瘦亲切的脸,嘴角上挂着慈祥的微笑,淡淡的,有点意味深长,一闪即逝。
  思绪如风,纷乱飘忽,清冷空泛,头脑空洞的发木。
  程驰的家快到了,我的心莫名其妙的激动,上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两年前,还是五年前?似乎久远成隔世了,不然我怎么会记不清楚他的模样了呢。
  程驰的家近了,穿过前面拐角处那片葱郁挺拔的白桦林,就到了。
  风里飘过一股潮湿清凉咸鲜的气味,那是大海的气息,似乎大海就在前面,我很快到了前面白桦林的地方,眼前的景象惊得我骤然收住了脚步,没有白桦林,程驰的家没有到,碧蓝的大海在眼前!

  海面上薄雾蒙蒙,远处海天相接,烟波浩渺,如诗似画,近处浪花涌动,冲击岸边。循环往复。我清清楚楚的记得,这里曾经是一片挺直郁葱的白桦林,我去过几次程驰的家,几次经过那片白桦林,走过那片林地,约有一华里的路程,有一座红砖砌成的大院,里面有几栋红砖楼房,其中有程驰的家。
  现在白桦林不见了,还能找到程驰的家吗?那么大一片树林难道飞走了吗?我极其沮丧地自言自语,白桦林?你飞走了吗?是飞走了。程驰平静地对我说,脸上自然的就像是刚刚看到 眼前飞走了一只海鸟。
  他平静温和的样子似乎一直与我呆在一起,我们并肩走在沙滩上,他抬起左手指向大海,沈云舒,你听说过沧海桑田吧?
  我仍然纠结着心中的疑惑不放,固执地仰望着他的脸,白桦林真的会飞?飞哪去了?
  我楞懵懵地追问,傻兮兮地看着他,他好像根本没听见我的问话,拉起我的手大步流星往前走,你这是要去哪里?你拉我去哪呀?我大声问了几遍,他就是不回答,连头也不回,看都不看我一眼,大声的一本正经地说:“走,跟我去走天涯,去天涯!”

  他拉着我的手往前走,走了一阵子停下来,他指着前面沙滩上支着的一架自动相机兴奋地对我说,我俩照张相,留个纪念。我还想问我俩照相合适吗?你要纪念什么?他已伸出手轻轻地扳住我的双肩,使我轻靠在他的胸前,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他胸怀的温暖坚实,就像远航的船终于停靠在宁静祥和的港湾。那种激动与喜悦是我从未体验过又想了许久的灵魂深处体验到的真实的梦,那一刻曾经耗去了我最纯净最苦闷的相思和无法重来宝贵的青春岁月。还有一只伴在期间的心灵上的长久雨季与不能自拔的情感挣扎。

  自动相机清脆响了一声,程驰从里面取出了我们的合影,那是我和异性朋友的第一张找照片,我急忙上前,想看一看我们的照片,令我大失所望的是,他拿出来的竟是一张光滑洁白的相纸,上面什么也没有,可他一点也不惊讶,拿在手上轻轻晃动,依稀有阳光反射在上面,片刻,相纸上渐渐呈像,程驰笑盈盈看着前方,黑眼睛清澈明亮,牙齿整齐洁白,一身威武漂亮的空军服装,正坐在一条月牙形小木船上悠然荡着双桨,照片是黑白的,令人意外的是连背景也改变了,小木船正在一片浅浅的湖水边,更意外的是照片上只有他一个人,根本没有我。

  我低下头仔细自我打量一番,淡粉色棉布衬衣,银灰色棉布长裤,红白相间的帆布凉鞋,两条粗亮的发辫在辫稍系着白绸子蝴蝶结,海风吹动着在腰间轻摆。
  身边的程驰,穿着我熟悉的白色衬衣,蓝布裤子,白色球鞋,根本没有照片上那样的空军服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几次要问他,始终没有机会,他一直自顾自地欣赏着照片,兴致勃勃,根本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妥当。他一只手拉着我,一只手拿着相片,慢慢走着,看的津津乐道。
  我的心空落落的,情绪一落千丈,一时间失落得要掉下泪来。
  我轻轻挣脱了他拉着的手,飞快向前走,双脚很快脱离了地面,身体轻盈飞在半空中,俯视海边,只有程驰一个人在空旷偌大的海边焦急环顾,他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沈云舒——,你去哪了?你出来呀!

  他的照片也不知道放在哪里了,他只是焦急的在海边寻找着我,呼呼的风和着哗哗涌向岸边的浪花回应着他的呼唤。
  你飞走了吗?沈云舒?你不必去找白桦林啊,我在这里呀,为什么还要去找白桦林?他叹息着仰天远望,你真是傻丫头,白桦林不会飞。他突然发现了我在半空中站立着,借着风势飞翔。他惊讶的大声喊叫,快下来,沈云舒,白桦林真的不会飞。不会飞,我稍一走神,速度慢了下来,身体渐渐向地面回落,刚刚接近沙滩,他一把拉过我,用力抓牢我的手,云舒,你把我吓坏了,我害怕你飞走了去找白桦林,你要答应我,以后我要你跟我去天涯,不是早说好了吗,去天涯,你要跟着我,我带你去天涯。我们目光相对,我轻轻点头,温热的泪充盈了眼框。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再重要我紧紧拉着他的手,我们越走越快,心里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想知道,只要这样,地老天荒般的走下去,天涯越远越好。

  日期:2011-02-15 18:54:30
  不知不觉中,我和他拉在一起的手再一次松开了,他独自走在前面,我的脚步身不由己的慢下来,脚下的沙滩有一股无法摆脱的强大吸附力,牢牢地困住了我的双脚,我无法向前迈动半步,眼睁睁看着程驰一步步远去,他一点没察觉我被像吸足了强力胶水一般的沙滩拖住,正做着徒劳的挣扎,他脚步依然轻盈从容,白色运动鞋印在沙滩上的两行脚印不停地向前延伸,他亲切熟悉的身影渐渐远了,我已无力追赶上他,情急之中,我拼足全力大声呼喊,程驰——

  硬硬的海风无情地顶回了我的呼喊,他根本听不见,眼睁睁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前面海滩拐弯的地方。我终于不顾一切,声嘶力竭,程驰——程驰——用尽全身力气,发出的竟是蚊子一样细小微弱的声音,泪水顺着眼角流淌下来……
  第二章 追忆
  每当想起程驰,我都会一直在努力理顺那段青葱水月,小心仔细搜寻一块块有关他记忆的网,哪怕一个微小的碎片都不会遗失放过,拿到早已变换的时空中晾晒,然后小心收好,珍藏在心中属于他的那个角落。
  许多年过后,我会忘了一些人,一些事,哪怕是很难忘怀的人,不易淡漠的事,可程驰,一个从未对我说过什么亲密语言的大男孩,却总是不能淡出我的记忆。有时想起来,觉得不可思议,我和他断断续续相遇,客客气气交谈,从15岁-24岁每一两年就有一两次相遇的机缘里,我们甚至没有碰过对方的手,想起来只能说不是他太世故,就是我太单纯。

  有关和他在一起的往事,平常得如流水账一样让人生不出一点激情,即使偶尔他说话的语气特殊一些,或者一个异样的眼神一句语意模梭两可的话,曾在我的心湖上荡出几圈浅浅的涟漪,也早被时间的风雨冲刷得了无痕迹,甚至连他确切的摸样也渐渐褪色成模模糊糊的旧照片,只有一个大致的轮廓,矫健的身影在记忆的时空里远远走过,周围的背景也一直像吹着长风的草地,衬托出一派朦胧的飘忽,空洞,显出飘渺的寂寞来。令我无法释怀的是,曾经鲜明生动的画面涌现出来时总是罩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使我看不清楚他的面容,只有永远矫健年轻的身影,时而会穿过长长的时空隧道真切地来到记忆的最顶层,隔过岁月的沧桑,带着些许的青涩向我这边凝望,雾气突然散开,他的目光依旧清澈温和,似乎在说,你真的爱过我吗?至今还不能释怀,怎么你当时一点没有表现出来啊?别傻了!你过自己的生活吧!

  雾气又弥散开来,然后蓦地一下,一切消失不见。
  十八年的光阴已流走,程驰依然年轻。那段年轻的记忆锁定了他年轻的身影,当时,他差不多是十九岁吧。
  “喜欢这片白桦林吗?”他扬起脸眯着眼睛问我,阳光从高高的树梢间照射下来,他的脸上一片耀眼的明亮。
  “当然。”听到我简短的回答时,他正用双手接住一束穿过树叶间的阳光,仔细看着手上那一片明朗的光线,所有所思。我以为他没有听到我的话,这时他突然把脸转向我,一副认真的样子,看着我的眼睛说:既然喜欢白桦林,那就记住它,走过白桦林之后,就几乎能看到我的家了。换句话说找到了白桦林就能找到我的家。
  我这样告诉你,是想让你记住,以后你想来看我时,能认识来我家的路。你能明白吗?

  日期:2011-02-16 15:38:10
  “明白。”我能感觉自己的心头微微颤动一下,其实还真不明白。
  我的手指尖在一颗颗经过的树干间划过,程驰放慢了脚步,盯着我的水嫩光洁的手指看了一眼。“喂,你还没回答我呢?”“回答什么?”迎着他深沉明亮的眼睛,我有些眩晕。
  “记住白桦林啊。”他认真的说。
  说着,他把棉布衬衣的一个袖口往上挽了一下,七月的天气闷热,偶尔有一阵微风吹过,一对燕子嗖的一声从我们眼前掠过,程驰的视线紧随过去,他冲着它们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燕子瞬间无影无踪了。程驰用一只脚踢散了一块脚边的土块。“往左拐。”他下意识地抬起了一下左臂,做出了一个牵手的动作,又空空放下,迈着轻快矫健的步子,自己先拐向左侧白桦林尽头的大路。

  他穿着蓝色的牛仔裤,白色回力球鞋,体态修长健美,周身散发着勃勃生机。
  路边的小草一片浓绿,微风吹过,轻轻点头。七月初夏的城郊,少有行人车辆,偶尔会开过一辆进城的拖拉机,突突的噪声过后,路上又安静了。
  “我们才认识不到一年,怎么我感觉像好多年了?”
  程驰说着回过头来看我一眼,我浅笑着说:你是指我们自从上一中复课到现在吗?”
  “是啊。”他认真的点头。
  “其实我早就认识你。”我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

  “你说什么?”他吃惊的看着我。“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因为他固执的语气涨红了脸,心生不快。他见我有些生气,立刻换了一副温和的笑脸,小心翼翼的说:“那你能告诉我你什么时候认识我的吗?”
  “这个……,以后再说吧。”我讪讪的说。他说:“那好,我等着。”
  可是这个话题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说过。
  我以为当时我们都不到二十岁,他十九岁,我十七岁,这种话的前因和缘由日后有许多时间和机会去说,可是人与人之间的机缘真的是那么难测,至今他都不清楚我和他说那句话是千真万确的,也不会知道我十五岁左右就已经认识他了,而且自从见到他那一刻起,心中就没有了以往的轻松和平静,而他最终还是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视线……

  我们经过了白桦林之后,就走上了一条宽阔的大马路,七月郊外的原野一片茫茫的绿色,风中带着热辣辣的植物清香,程驰指着前面隐约可见的一片旧式两层红砖楼房,认真的对我说:“看见了吧,那就是粮食局的家属楼,我家就在那里。
  快到了。我也显出兴奋来
  你家离我家应该有十里路了吧?听到我的问话后,他笑了,没有,顶多八华里,每次我去你家以我的速度步行40分钟,骑自行车15分钟。
  “说实在的,我长这么大,从没有去过女生的家,可你们家已经去过有五六回了吧!”
  “那为什么呀?”我大着胆子问。
  “还不是能说到一起吗?”

  他的眼睛望着远远的前方,顺着他的视线,前方不过是越行越看的清晰一些的那片旧楼房。
  “你真的考上大学,我们还有机会见面吗?”我突然有些感伤。他本来脚步很快,听到这样问他,一下子停了下来,定定的看我一眼,又往前走,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良久的沉默之后,他才说,“你比别人笨吗?你不考吗?再说,我们上了大学,不是还有寒暑假吗?到时候,我一回来就去你家看你。”
  “你能来吗?”我认真的看着他的脸。“怎么不来呀,又不是没去过你家,放心好了,你不欢迎我也会去的。”
  我心里一阵轻轻的颤动,不明白他是信口说说,还是用意深远,但依我的内敛与自尊,这个话题,我没有再接下去。
  “沈云舒,前面有个小水坑。”他伸出一只手做了一个拉我的动作,见我绕过半步躲开,他的手又放下。

  “你家快到了吧,我们已经走过白桦林有一话华里了,是吗?”“快到了。”他指了指越来越近的那个红砖围成的大院。看,那是粮库大院。我眯起眼睛看见那座特别大的院子里有一排一排整齐的高高的尖顶粮仓,白色鱼鳞铁皮围做成的囤积粮食的粮仓在阳光下闪着灼眼的白光。
  “小沈,能问你一个问题吗?”程驰放慢脚步,脸上的表情有点莫名其妙,“什么。“如果你以后写小说,会把我写进去吗?”“怎么问这个?”“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写小说的,我们学校的才女,无人不知,怎么能自甘平庸呢?”“也许吧,我会写给自己。”“那怎么描写我呢?”他的目光清澈明亮,“我在你作品中是正面人物吗?是你的旧日同学,还是你的前两届知心朋友?”“我还没有构思,或许都是吧。”“我是说,你是否会丑化我?”我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为什么我要丑化你呢?我一直敬重你。”

  “我是说,我们在一起说话的机会比较多,就拿我来说吧,长这么大,到目前为止,和女生说话最多的就是你,你的家,也是我去做的唯一的一个女同学的家。而且去过许多次了。包括我的同班女生,我都一个也没有去过她们的家。”
  “那又怎么样?”我看他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不知道他铺垫这么多,到底想说什么,我静静的等待,慢慢前行。
  说句心里话,我们在一起说的话时候也常常有争执,几乎是针尖对麦芒,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你,也许我还不自觉,所以,现在我想请你海涵。
  我们互相海涵吧!
  听到我这样说,他笑了。

  回想起来,他的确经常和我在一起说话,我们谈论的话题无非是一些毫无实际意义,又显得很严肃的方方面面的东西。比如,他说他的父母为了他们吃了很多苦,他母亲甚至一年也舍不得买一件新衣服,他在家尽量会洗碗做饭,以减轻父母的负担,还有就是他母亲年轻时也是争强好胜的女强人,在单位里年年是先进工作者,他父亲在粮食系统是学历最高的人,是五十年代的大学毕业生。所以才有现在住的在二层楼房里两个房间的家,粮食系统大多数人还住在平房里。

  还有提到过他们班里最走红的校花,曾任学生会副主席的于娜,刚刚毕业,就结婚了。听说是嫁给了市水利局局长的公子,于娜才十九岁啊!我以为她一定会考大学,真可惜了!他每提起于娜,眼睛里都充满了惋惜之情。
  我的心会因为于娜在他的口里说出而微微抖动,于娜的确比我漂亮,可我并不服气她,她有点胖,脸上红扑扑的,大眼睛漆黑明亮,睫毛长而密,头发好像是自来卷,像个大洋娃娃,常穿灰色棉布长裤,蓝色灯芯线上衣,黑色方口布鞋,是八十年代初女孩子比较顺眼的装束。
  我之所以这么熟悉于娜,那是因为我也是学生会的,于娜高我两个年级,和程驰一个班。她漂亮大家公认,可我也不以为然,我比她小至少两岁,没有她胖,我在她面前,显得有些较小苍白,甚至瘦弱,但我清秀,气质较好,况且她一个女生,长一米七五,我总感觉有点像母夜叉。我一米六零左右,长得明艳娇媚,心中窃以为自豪,这还是其次的,最让我得意的是于娜还没有毕业那年,学校就不让她当学生会副主席了,而是换成了我。

  可能是出于我对程驰的某种微妙感觉,每当他对我提起于娜,我都不太高兴,尽管她已嫁作他人妇。
  我对程驰都说了什么,真的记不清了,可当时总感觉有许多的话要对他说,可每次面对面时,又不能真正充分表达该表达出的内容,感觉想说的话其实一句也没有说,可一直在说,那种滋味才叫活受罪呢。
  “于娜真的一点也没有理想吗?”有一次程驰又提到了这个话题,我有点恼火。是啊,人各有志,何必强求一致呢
  日期:2011-02-17 12:22:41
  “即使是你和他一样,别人也干涉不着啊!”
  “你说什么?”他几乎是绷起了脸。
  “我是说你迟早也会有一个终身相伴的人啊!”
  他说:“哦,这可是个道德问题,一定要严肃点。”我的心血几乎是一下子就上升起来,他说话的样子太严肃了,似乎是这个将来的她,遥远的不可提及,又不能随便探讨。

  怎么像个老夫子,又像个伪道德的捍卫者。我心里这么想着,莫名的郁闷,压抑。似乎心中最柔软的东西像被人用石头砸了一下,心里突然一痛。这种深度的话以后我再也没有触及过,我感觉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不可言表的伤害,所以以后一直尽力回避这样的话题。
  我们谈论过天地,议论过周围,但就是从不谈论前途,理想,事业,似乎那与我们无关,似乎那样的话题会破坏单纯的氛围,会带有某种用意甚至承诺,都小心的躲闪着。其实,时时日日都在为将来努力,为将来奋斗,但却绝不把话题说到将来如何。仿佛只有不谈论,不涉及将来,彼此才会坦然面对,才能心底无私天地宽。似乎各自的将来都在别处。

  不幸的是,各自的将来真的在别处。
  其实,我当时不过十七岁,没有一个异性朋友,程驰是我唯一的经常在一起的谈天说地的异性朋友,说是经常有点夸张,后来的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努力学习准备高考。
  我固执的以为,我们会考到一个城里的同一所大学,日后仍然会有机会在一起继续我们的谈话,使我们的关系有进一步的发展,甚至发展成恋人关系,可是程驰最终到底远离我而去,而且一走杳无音讯,只留下那段空洞的青葱岁月,让我一个人在其中张望徘徊,甚至痛苦。这种痛苦一直继续数年之久,这是我始料不及的。
  好比一个宽阔华丽的舞台,道具布景一应俱全,井然有序,却没有人物出场。一直不知该怪谁,我不知道是谁,在编导我宝贵美丽的青春,使我本该多姿多彩的流金岁月,寂寞得如同沉睡的原野,没有一丝生动的美丽,充满其中的尽是忧郁的,无法驱散的迷雾。灰白、迷茫。清冷、伤感。
  我一直想挣扎但无力自拔。

  第三章 相识
  生活中迟早会出现一些和我们相遇相知,很快很久又会分开的人。而那些人是谁,什么时候出现,他们的来到和离开,最终会留给我们什么,对我们的人生会有怎样的影响,恐怕只有离开之后,甚至更久,我们才会明白甚至懂得,我们经历过的是什么。
  有的人出现,有的事情开始,我们当时或许不会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因为确切的说,有的事情的开始,是貌似随意自然的,并不会如今天昨天那样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单拿青春来说,谁能准确界定对某一个人或自己而言,青春的萌动是哪一天,多大,十六岁,还是十八岁,还是二十五岁。在那样青涩执着的年龄里,经历过的心跳加剧,迷茫、欢乐、失落、痛苦,哪一次是确切的,是真实的,有意义的,哪一次是由幼稚走向成熟的代价,是不堪回首的弯路一段,只有等待真正的平静以后,才会明了,可等我们真正的明了了,需要那么久的痛苦煎熬的折磨,会用去等同生命一样无上宝贵的经历与时间。

  我一直怀疑自己是否真正爱过程驰,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的青春只有一种感觉——寂寞。
  如果是否定的,我付出的是无谓的珍贵代价!
  每次想到这个问题,我都更深刻的重温了那种无法言表的忧郁。
  在我的记忆力,我十五六岁以前的天空是特别的湛蓝,清爽。悠远的蓝天上漂浮的朵朵轻柔的白云,是我一个个美丽的,飘忽的梦。七彩明媚的阳光,照耀在我心灵的每一个角落,使我舒心优雅,笑容温和自然,自心底发出。
  最担心的事莫过于偶尔上学会迟到,因为我是学校学生会副主席,如果我迟到,很多人都会看到的,许多人都认识我。
  还有时而在早晨上学时候,路过那条必经的小胡同,会突然迎面遇见那条高大威猛的黑灰色狼狗。我会小腿大颤,屏住呼吸,又要放慢脚步,装着若无其事,用眼角的余光溜着狗的傲慢眼神,监视着我,我战战兢兢从它眼前走过。我的尊严被狗轻视,心生不快。可一旦走出了它的视线,我马上就轻松了。除此,我心里便没有其他负担了。

  可认识程驰以后,心里便有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无法说清是喜还是忧。
  日期:2011-02-18 14:04:31
  即将升入高一那一年的六月底,在一个晴朗的吹着徐徐清爽微风的上午,我的母校三中正利用间操后两节课的时间召开一个全校师生都参加的大会,会议的内容一看主席台上方巨大红色丝绸横幅上的标语便一目了然:
  热烈欢送我校七七届毕业生。全校两千多名师生在借用区电影院召开那个隆重的欢送大会,因为我们三中的大礼堂太小了,那不过是在教学楼的最西端,仅仅比四个教室大不了多少面积的特大教室,大约能容纳三百人左右。所以每逢学校有重大活动都要借用电影院。
  电影院的每个座位上都没有空闲,我们学校是初高中和在一起的,大约有两千六百人。抬头看看二楼半圆形的、占一楼一半面积的看台上,都黑压压的坐满了人,他们是高三年级的学生,我们欢送的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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