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跟女人的那点事

作者: 和女人的那点事

  日期:2011-08-26 16:19:02
  说说:我跟女人的那点事!!!
  在滚滚红尘中天马行空数十年,走遍天南海北,阅览美女无数,很有些花花公子的味道,却不曾想今日沦为搜狐一断肠人。回首时,云烟浩渺,不见归途;留恋处,嘘唏一叹,泪湿沾巾。
  有道是:同是搜狐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我决心把这几十年人生艳遇中的100个女人的那点事尽数道来,让广大搜狐看客们看个明白,末了若能得你一声长叹,足矣!还望路过此地的狐友捧个人场,留下只言片语,以激励我振作精神,将那“更与何人说”的往事娓娓道来。本人有言在先,本故事纯属真实生活,毫无虚构,跟文学创作毫无关系,欢迎对号入座。同时也善意提醒,生性偏激的朋友,不要沦为搜狐骂客。

  (一)
  作为男人,毫不谦虚的说,我长的不难看,浓眉大眼,额宽脸圆,身材俊朗,个头虽然远不及姚明,但走在人群里,明显也能高出半个头来,我不仅身材俊朗,还喜运动,念高中时就有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大热天,只要我一举手一投足,露在外面的强健的肱二头肌和满身肌肉,就会立即引来少男少女的大声尖叫,当然,这些都不是我所自豪的,只不过是我那个当体育老师的父亲遗传的,我从来没有因为我强健而耐看的外表而感觉就比别人高半个头。

  真正让我比别人高出半个头的地方,是我的艺术气质。我从不说自己才华横溢,才气冲天,因为我那个搞艺术的母亲早就教导过我: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
  我一生下来,哭声就特别响亮,母亲那时就预测我能当歌唱家的。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能歌善舞是我的天赋,无论什么样的歌舞节拍,我都能快速领悟,踩到点子上,令舞伴跌宕旋转,翩翩欲仙。但凡引吭高歌,亦能令朋友竖耳静听,刮目相看。当然,能歌善舞还只是小儿科,真正让我称得上艺术气质的,自然是笔杆子。我从小就在母亲的耳濡目染下,喜欢上了读书和写字。以前还练过一段时间毛笔字的,但始终写的很滥,抬不上桌面,后来索性不练了,只练硬笔书法,常把庞中华老现的字贴拿来对着练,不曾想这很对我的路数,几年下来,硬笔字就写得像模像样,并不时在学校橱窗贴出来展览,甚至在各级书法大赛中获奖了。

  字写得好,自然给我小小的心灵很多的快乐,有时甚至有点骄傲了。但母亲却在我很是骄傲的时候,给了我当头一棒,说写得一手好字算什么,写得一手好文章才是真本事;母亲说,字写的再好,人家看了,也只会赞叹一声,哈哈一笑就完了。文章写得好,人家看了,却可以调动出不同的情绪来,给人启迪,令人回味。于是我便开始格外留意起赵树理的小说、朱自清的散文、巴尔扎克的戏剧和鲁迅的杂文来。

  日期:2011-08-26 16:19:52
  (二)
  后来,因为看得多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写字不如写文章的道理了,便开始模仿作家写文章。我模仿的作家也很多,至少也有一百个,并不比我要谈的女人少。可能你会说,你也太花了,太不专一了,这么花心的人能写出什么好东东?
  呵呵,说我花心,我自然是不服的。因为前几天我走在路上,碰着一个朋友,我问他:你都活了几十年了,用日本侍圣阅女多少呀?他丫一声回答:1500!差点让我打了一个趔趄。你别以为哥哥我很花心,哥花心花的还很不够,想花心的朋友也别迷恋哥,哥因为有日本侍圣只是个传说而已。
  你别不信,我写的第一篇文章,一寄到编辑部,立即就被编辑看中了,发表了出来。此后便一发不可收,先是小刊小报,后来是大刊大报。于是乎,在我个人生活的小圈子里,开始变得有头有脸了,我写的作文,老师开始作为范文在班级组织学习。一个称得上“校花”的女同学也有意无意地找我借书、借课本,甚至邀约我去校园后边那条河边去谈心,给她们讲一些写作上的知识。

  这个约我去河边谈心的女子,名叫赵薇,我初三时的女同学。她人长得婀娜多姿,一对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像是会说话,很勾魂,那时她比我大一岁,已经是十六七岁的样子,是从别的学校转学过来的。其实她转学来班上的第一天,我就注意到她了,并被她的美丽所吸引。虽然她的穿着打扮并不妖娆,但在女同学堆里,早已是鹤立鸡群了。她的成绩不太好,常常有完成不了作业的情况,老师提问的时候,她总是把头低的很深,深怕被老师叫起来提问,偏偏因为自己的美丽太惹眼,那个经常在讲台上夸夸其谈、常抽点烟、喝点酒,长得满脸络腮胡子的男老师,却总是不厌其烦地把赵薇叫起来,让她答这答那,于是我便常常因为她答不上来而为她难过,为她尴尬,有时便主动举手站起来替她解围,这个时候,她便会侧过头来,看一眼坐在她身后的我,很感激的样子。从那时起,我心里就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大凡长得很漂亮的女孩,成绩都不会很好的。之所以成绩不好,或许并不是因为她不用功,而是受累于美丽的长相,与普通女孩相比,她受到的干扰更多一些罢?

  后来便知道,她之所以转学到我们班,果然是因为干扰,这是她在小河边告诉我的。原来是有个高年级的男生老是缠着她,这男生很有些来头的,父亲是当地镇上的副镇长,自恃当地有个强势的爹,从小天不怕地不怕,读书根本不当一回事,在学校拉帮结派操“老大”,同学都不敢惹他。赵薇自从被这个“老大”缠上后,常常在放学路上遇到麻烦,“老大”经常拦在路上,大大咧咧地对她说些肉麻的话,有时还要搂搂抱抱、拖拖拽拽、动手动脚的,要她跟他出去一起玩。赵薇起初只是躲避,尽量与女同学同行,后来女同学们因为害怕惹麻烦,也开始回避了。赵薇没办法,只好哭着告诉了老师和父母。老师找男生的父亲“告状”,没想到那个当副镇长的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我儿子又没把那女娃儿咋个样,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法,赵薇的父母只好找关系让赵薇转学,结果我父亲被找上了,因为他们以前居然是同学,就这样,赵薇跟我相识了。

  我坐在小河边的石头上,很仔细地听赵薇说完,然后向河里吐了一口唾沫说:“这舅子真的不是东西,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呢?”
  赵薇一直望着我,过了一会才笑笑说:“想不到你这个才子也会骂人。”
  “我当然会骂人,像这种舅子,如果不骂,天理难容。”我一时心潮难平。说老实话,处于青春期的我,一想到我喜欢的女孩居然被别的男人动手动脚过,还逼的转了学,我就恨得牙痒痒的。
  日期:2011-08-26 18:05:51
  (三)

  因为父辈之间的渊缘,我跟赵薇开始走得越来越近。赵薇转学到学校的时候,除了晚上在女生宿舍住宿以外,平时便经常到我家走动,到了周末,父母也会让我把赵薇找来,到家里作客,做一点好吃的,给赵薇改善一下伙食。每逢放学,我常跟赵薇一路同行,陪她到我家里吃饭,晚饭后再陪她回学校女生宿舍去,周末,如果她不回家,偶尔便会去学校的河边走走,一起去温习功课,俨然就像姐弟俩。虽然也有几个大男生一厢情愿地暗恋着赵薇,时不时地在她面前献媚,但有我这个保镖弟弟在旁,他们也不敢放肆。父母一直叮嘱我一定要保护好赵薇,我当然义不容辞,并为此感到自豪,有人在,看谁敢欺负她。那时,我压根就不会想到后面发生的事。

  一切似乎都风平浪静,但终于有一天,平静被打破了,不仅打破了平静,还引发了学校的一场地震。
  那是高三即将毕业的时候,六月份吧,天气比较热,赵薇换了一身裙装,紫色的,很惹眼,很美丽,很性感,就像夏天开放的紫薇花。同学们都用惊艳的目光看她,我也眼前一亮,课余时间便笑她,咋长的这么漂亮呢?她也莞尔一笑,天生的,没办法。我打趣道:太漂亮了,会不安全,当心别人起逮猫心肠呀。她也打趣道:你有这个护花使者,我怕什么?我便握紧拳头,展示一下坚挺的肱二头肌,说: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士,我叫他尝尝铁拳的厉害。

  不曾想,就在那个晚上,赵薇就出事了。上晚自习的时候,同学们都在教室里上晚自习,赵薇那晚也在教室上晚自习,就在上最后一节晚自习的时候,那个喜欢提问的络腮胡子老师叫赵薇抱着作业,去他办公室改作业去了,之后直到晚自习结束都没有回来。我因为埋头复习,也没有多想什么,老师叫她出去,能出什么事呢?
  然而,第二天上午,赵薇没有来上课,看着她空着的座位,我有点纳闷,也有些不自在,但并没有想太多,或许是病了吧?后来,轮到络腮胡子老师的课了,络腮胡子老师居然也没有来上课,这下我可真的纳闷了,难道……出事了?出于我青春期的第六感觉,我隐隐感到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一种不祥的预感开始笼罩了我。课间,几个调皮的男生也围了过来,问我道:才子,你护的花在哪儿呢?我心虚地说,好着呢,别打听。

  中午放学回家,一踏进家门,我就看到赵薇居然呆在我家里,依然是那身打扮,但显然像换了一个人,眼睛红肿着,显然是哭过,一夜没睡好。妈妈坐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正在安慰她。我吓了一跳,便问她,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没有来上课?
  我这一问不打紧,赵薇居然两手捂脸,又哭了起来。母亲站起来,把我拉到屋外,正色道,这事你少问,以后再慢慢告诉你吧。我立刻感到大事不好,便说要找父亲。母亲说,父亲还在校长室呢。我立即三步并作两步,赶到校长办公室。校长室的门紧闭着。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便听到了父亲那洪亮的咒骂声:这个络腮胡子,他妈的还是不是老师,他妈的这个衣冠禽兽,脏了我们教师队伍的脸!随后便听到校长在劝:老陈,不要动怒嘛,既然事情己经出了,骂也解决不了问题。你打人也不是很妥当的嘛,有问题,让公安机关来解决吧。

  “校长呀,我打他几巴掌也不算过分吧,他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就是该打。校长,你可得替这个孩子作主呀,绝不能便宜了这个坏东西。”父亲显然还是怒不可遏。
  “好的,老陈,你消消气,这又不是什么好事情,还是不要声张的好嘛,传出去,学校的名声可就毁了,学校的前途也没了。等派出所的同志调查清楚了再说。”
  我立刻什么都明白了,心头的怒火便腾腾地燃烧起来。
  日期:2011-08-27 10:27:48
  (四)
  从那时起,我一见到长络腮胡子的人,就会心生憎恶,这种偏见一直伴随我走到了壮年。也是从那时起,我改变了做老师的志愿,我甚至在想,一个被比做辛勤的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的神圣职业,居然也会有这种败类,我实在不能接受,也耻于与这样的人为伍。更令我不能接受的是,作为她的护花使者,我防住了蠢蠢欲动的大男生,却让这个只有一米六几的、形象猥琐的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的败类钻了空子,这个气呀……

  赵薇在我妈妈的劝说下,第二天来上课了,放学后就直接由我陪着,送回我的家,她也直接由学生宿舍搬进了我的家里住。父亲说,不能让这孩子再受惊吓了。之后貌似很平静,因为学习太紧张,要准备高考,我虽然很想把赵薇的事情弄个一清二楚,但怕影响她的情绪,只好压在心底,没去触碰这个事。
  (中间省略两个月的高考和假期)
  终于等到了高考发榜,我考上了本市一所重点大学,文学专业。而赵薇却名落孙山,为此,我迁怒于络腮胡子,对他更加憎恶了。
  赵薇到学校看过榜以后,便到我家来告别,说了一些感谢的话,明显很失落的样子。我问她,你今后打算咋办呀?她说,书我不想念了,也许会去外地打工吧。我说,我将来在CQ大学读书,有机会来玩吧,并把电话留给了她,她也给我留了联系方式,并说:有机会一定去看看你们大学生是怎么过的。其实我压根儿就不抱希望她真的会来找我玩。

  眼看假期将尽。一天听父亲说,对络腮胡子的处分有结果了,因为猥亵女生,被开除党籍,调离区中学,“发配”到一个边远的乡中学去了。父亲说:“络腮胡子正独自一人在学校的寝室里搬东西呢?听到这个消息,我禁不住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便在学校大门口等着。
  快到中午的时候,络腮胡子提着一口大皮箱,上穿一件汗涔涔的花衬衫,下穿一条灰里巴机的吊档裤,腰缠一根掉皮的人造革皮带,屁巅屁巅地向校门口走来了。我立即哼着小调,摇摇摆摆地迎了过去,在即将错身而过的一瞬,我突然把脚尖一伸,故意勾到了络腮胡子的脚腕,只听“卜哧”一声,络腮胡子立马摔了一个狗啃泥,那口破皮箱也摔出了几米远,什么肥皂盒啦、牙膏牙刷啦,圆珠笔啦之类的烂货,撒了一地。

  “哈哈,哈哈,该!”我看见络腮胡子的下巴摔破了一条口子,血正一点点冒出来,忍不住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
  “哎哟”,络腮胡子一声叫唤,趴在地上,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尘和血迹,有些气恼地说:“你怎么这样?好歹我是你的老师。”
  “是吗,你有我这样的学生,我可没有你这样的老师。”我本想上去再给他几拳才解恨,没想到这家伙这么快就见了血,不经打,便放了他一马。
  络腮胡子气坏了,张了几次嘴,貌似想骂我的样子,但终于没有骂,而是低下头,收拾好自己的破烂,便灰溜溜地走了。想必他也知道,骂我只会讨打。
  我对着他猥琐的背影,再次重重地吐了一口唾沫:败类,给老子爬!

  (中间再次省去两年的大学生活)
  有人把大学比作一座象牙塔,因为生活单纯,没有掺合太多的杂质。而社会这座‘大学’更像是一个大染缸,可以把一个原本单纯、清澈的东西,变得复杂和混沌起来,一个人的思想、性格、操守、胆魄、诸如此类,都可以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理想永远屈从于现实。
  当然,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正是赵薇兑现诺言,到我念的大学来找我玩的时候。
  日期:2011-08-27 15:23:09
  (五)
  当再次见到赵薇时,我已是念大二的学生,那是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天,赵薇突然打电话说,她要来学校玩。我又惊又喜,以为她早就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不曾想又这么鲜活地冒了出来,听她的声音,不再是那个老受欺负的小美女,貌似已经很成熟了。

  当我站在学校门口,看着她轻轻推开奔驰轿车的门,很优雅地将穿着名贵高根凉鞋的细长的双腿迈出来,然后将垂挂胸前的太阳镜架在美丽的鼻子上,又撑开一把太阳伞挡住明亮的阳光之后,这才笑盈盈地向我款款走来。我注意到她穿一身素净的碎花裙子,裙边到膝盖以上,细长的小腿又白又嫩,惹得几个路过的大男生都羡慕地盯着看。

  我一路小跑迎上去,并用我在大一时养成的惯有的方式单刀直入地问:“薇姐,车是你的吧,你也太有钱了。”
  “栋梁,别抬举我,我只是一个打工的”。赵薇显然不肯承认她很有钱,但从她的笑容里,透出的是富足。
  “是吗?在哪里发财呀?”
  “就在CQ城呀,我们一直在一个城市,只是因为工作忙,一直没联系,不好意思哈。”
  “那你在CQ城的哪个地方工作呢?”

  “怎么,查户口呀,我才来,就要刨根问底呀,你可不可以先不刨呀?”赵薇给了我一个嗔笑。
  我也哈哈一笑说:“怎么,不可以刨吗,跟我也生分起来了?”
  她拿腔拿调地说:“不是啦,先带我看看你的大学嘛,呆会儿再让你往深里刨。”
  我也幽了她一默:“好好好,不急不急,先看学校,呆会儿我可要往祖坟上刨!”
  之后,我坐上她的奔驰轿车,用一个上午的时间,看遍了大学城的每一个角落。

  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虽然皮包里钱不多,但还是壮着胆子说,薇姐,想吃什么你就说,我请客,管够。小薇却说她已经工作了,挣钱了,客她来请。我哪里肯依,争执了几句之后,她说:“就在你们学校食堂打饭吃嘛,我正想尝尝你们大学的滋味呢。”
  我知道她是替我着想,怕我多花钱,心里挺感激她的,便依了她。
  吃过饭,没地方去,但薇姐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看样子很闲。于是我说,天气这么好,你看阳光明媚,鲜花盛开,咱们去西山公园转转吧,那里可是一个大花园,而且专门有一个紫薇园,有上千株的蔷薇,好漂亮的。正好你的名字里有一个“薇”字。
  她面露喜色,很爽快地答应了。等她把车停放好之后,我手臂一抬说:跟我走吧。她稍微迟疑了一下,但很快就挽住了我伸出的手臂,像一对情侣一样,向西山公园走去。第一次靠得这么近,我分明嗅到一股淡淡的香粉味,脑子里立即浮现出一句“闻香识女人”来。
  西山公园与学校仅一墙之隔,是这座城市新改建的公园,以前是一个很大的花圃,因尚未完工,还未收门票,学生可以自由出入。
  进得紫薇园,赵薇又是一声惊叹,哇,太美了,太香了。看她把鼻子凑到一朵朵花蕊上,深深地呼吸着,很陶醉很陶醉,于是我拿出学文学的看家本事说道:“人无千日好,花有百日红。这“百日红”指的就是紫薇花,宋代诗人杨万里描写紫薇花时曾咏道:谁道花无百日红?紫薇长放半年花。你知道吗,这紫薇花,算得上夏天最美丽的花了”。

  “是吗,你喜欢紫薇花?”我看见薇姐的脸上明显多了一层光彩,便趁热打铁道:“当然,这么美的花,谁不喜欢,更何况我这文人骚客!”
  “嗯嗯嗯,文人就是文人,说出话来就是好听。”小薇在花树丛中来回穿梭,摸摸这,闻闻那,很有些爱不释手。我坐在花台亭榭间,很享受地欣赏她曼妙的身姿,在花丛中飞来飞去,突然就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
  她闹够了,才慢慢走到我旁边来,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凳,很淑女地坐下来,开始有些俏皮地问我:你不是有很多问题要问我么?现在问吧,我都可以告诉你。”
  听她这么一说,我脑子里突然就浮现出络腮胡子丑陋的样子来,心情便有些不爽,我很想知道那件事的前因后果,可我实在问不出口,于是我便久久地看着她的脸,不吭声。
  赵薇的脸竟被我看得红了,她说,栋梁,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呀。

  我突然就冒出一句:薇姐,你知道吗,从见到你的那天起,我就默默地喜欢你,我一直想保护好你,可我没有做到,我很内疚。今天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我还以为再也看不到你呢。
  薇姐楞了一下,说:栋梁,姐很感谢你,还有你的家人,曾经给了我很大的帮助。那时姐也好喜欢你的。以前那个可恶的络腮胡子想非礼我,好几次把我叫到办公室,对我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我没有理他,后来居然对我动手动脚,真他妈不是东西。不过你相信,姐是清白的,姐虽然有点笨,但还没有笨到任人摆布的程度。
  哦……没有失身?我总算一块石头落了地,原来想精想怪的脑壳立即清醒过来。
  后来,姐没心思读书了,高中毕业就到城头来打工。貌似一个很大的公司,公司的老总是我舅舅的表弟,算是远房亲戚吧,因为是亲戚,又因为我长相还可以,就叫我负责销售公关工作,现在是公关经理。
  哦……公关小姐?我的心头又活摇活甩起来,脑壳又有些想精想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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