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穿越中国:铁猫历险记

作者: 吕垚妖

  日期:2011-5-17 9:48:00
  这个故事很长很有趣。
  究竟有多长?
  要多长就有多长
  究竟多有趣?

  全由你来点评。
  作者联系方式:QQ1908756787
  楼主前言:创作这部小说的初衷,一是向幽默大师、语言大师马克?吐温先生致敬;二是希望能给孩子们写一本快乐好玩的书。
  马克?吐温是我最为尊崇的文学前辈和导师,他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读物,也是我师法的对象。著名的文艺批评家亨?路?门肯评价《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杰作之一。”马克?吐温的忠实信徒、美国著名的小说家海明威甚至说“它是一本空前绝后的好书”。我的这部小说完成后,曾让一位阅书五车的学者型作家帮忙提提意见,他在看完后评价说“有很多地方写得比《哈克贝里?芬历险记》还要精彩。“对此评价,本人相当诚惶诚恐,但十分感激这位先生的鼓励。

  今天,我将作品贴出来,期望得到更多读者的欣赏、点评和指正,希望大家多多赐教。本人在此先谢谢啦!
  主题:故事的地点围绕在南方几处偏僻的小镇上,南方部分乡村当下的生存形态、以及留守儿童等元素构成了故事的主要背景,着力表现孩子们既野性又善良,既淳朴又浪漫的天性。故事中的孩子就生活在这个时代,生活在当下,生活在我身边,也曾经生活在我的昨天。他们在艰辛中向往独立,在独立中向往自由,在自由中向往快乐,在快乐中向往成长。

  内容简介:十一岁的小男孩铁猫是个贪玩、大胆,却对世事懵懵懂懂的家伙,偏偏又有一位胆大包天,搞怪十足的搭档。他们对做“好人”不感兴趣,却对做大人们眼中的“坏人”充满兴奋。瞧,他们跟踪猎人,偷走猎物、勒索“妖怪”、拦劫牛贩子……最终,一场牛之战的来临,迫使铁猫稀里糊涂逃离家乡,一场令人惊讶不断历险由此开始……

  目录
  第一部:乌河镇上
  1.坏人,好人
  2.勒索“妖怪”
  3.食人嬷嬷的老伴儿

  4.用狗耙田的老山羊
  5.老头子的猎枪
  6.路劫牛贩子
  7.牛之战
  8.逃难大水库

  9.监狱潭怪事
  10.金蝉脱壳
  第二部:亡命之途
  11.救了老山羊的命
  12.山中怪屋

  13.老天爷写的书
  14.活见鬼
  15.六哥与赌鬼
  16.救命有贵人
  17.萝卜与台风
  18.野猪袭击

  19.这儿是北京城吗
  第三部:深林奇遇
  20.一对神仙
  21.初到蓝寨子
  22.老海先生一家

  23.奇怪的一天……
  正文
  第一部:乌河镇上
  1 好人,坏人
  嘿,各位,我叫“铁猫”。你可别以为我是一只用铁皮捏成的假猫,或者是一只抓老鼠的青皮老猫。我只不过是一个生活在乌河镇上的普通人而已。当然,我和猫也不是没有一点相同之处,人们都说我长着一双猫眼睛,又大又亮,惯走夜路。另外,我爬树捉鸟,掏洞逮老鼠,也都比较在行。
  很多人认为我们乌河镇是一个野蛮的地方。事实上,它还真有点这样。年轻的人们都到外面混去了,老气横秋的老头子和老太太管着我们,但他们根本管不着我们,就好比我的爷爷,他用好言好语诅咒我,用木棍教育我。这根本不管用。因为我根本不打算做个老好人。相反,我对做一个他们眼中的“坏人”特别感兴趣。

  现在又是一个青蛙呱呱叫的春天,布谷鸟老早就在田间里钻来钻去地叫嚷了,斑鸠也不甘寂寞在山头上放声大叫。坡地上、山上到处都开满了红红白白的山稔花。好些蜜蜂从别处赶来,在花丛中嗡嗡地忙碌着,哄得那些花朵一整天都咧着一张大嘴在傻笑。老农民们整天都光着脚,泡在水田里照顾绿乎乎的稻秧,偶尔也会骂几句田陌上的孩子或者狗。

  总的来说,春天时常把整个小镇搞得乱哄哄的,从镇头到镇尾,无论是动物,还是人,都想趁机捞点儿什么东西。不过,我跟你说,谁也比不上我们的日子过得逍遥。
  凌晨五点,我们六个人偷偷地从家里出来,摸进两里外的山沟,在那里捉到了三只狐狸。它们都中了猎人布下的圈套,爬进一个木笼子里就再也出不来了。我们不是设圈套的猎人。我们也从不干高圈套这种下流的事。我们只要跟踪猎人,记住他们下圈套的地方,第二天起个大早,装作从那儿经过,顺手把猎物拿走就是了。
  我们得从另一条道上返回,因为这个时候猎人肯定带着好几条狗进山来了。拐过了一座山,趟过一条小溪,确定猎人的狗闻不到我们的气味,大伙儿便在一片竹林里停下,开始商量怎么处理这三只狐狸。那个长着两条大门牙的嘟嘟说:
  “你们见过哪一个威风的人口袋里不揣着一大把钱?”
  “当然。”
  “这么说来,我们要是不卖掉这几只肥油油的狐狸,那咱们都是又穷又傻的笨驴。”

  “不对,威风的人肯定会把它们烤掉——大口吃肉喝酒。”
  “吃狐狸肉会长狐狸尾巴……”
  “去你的!我倒是想长出一条来……”
  “要我说威风的人会把它们收养起来……”
  “对岸的傻子才这么干……”
  “胡扯……”
  “谁胡扯?他把一条蟒蛇当他亲妈来伺候……”

  大伙儿七嘴八舌,不可开交。
  我的老搭档“当当”一直站在那儿,两手叉着腰,一句话也不说,静等着这一刻的到来。他向来喜欢这一套:先让天下大乱,然后站出来当英雄。你瞧,他拿出一副老大的派头说:
  “伙计们,养一头嗷嗷叫的小狐狸,还不如养一百条大蟒蛇。要我说倒不如拿出一只来烤了,拿出两只来卖掉。这事情有点儿残忍,可这是在以冒险的名义进行的。”
  我想这儿再也没有一个像当当这样聪明又得力的家伙了,就说好吧,我们就这么干吧。
  我们搭起了一堆柴火,从硬地里挖来了一些去年冬天落收的毛薯和木薯,埋在火炭里焖。东方才刚刚露出一点鱼肚白的时候,我们享受了一顿美味的早饭。不过,到底没有吃上烤狐狸肉,因为对着三只活蹦乱跳的狐狸,没有一个人下得了手。当当把那个最大个的甜薯掰开,一人分一块,就当是烤狐狸肉——又香又甜又美味。

  没过多久,鸟儿从灌木从中叽叽喳喳地飞出来,显得比我们还高兴。寂静的山林开始苏醒过来,我们听见了牛铃的叮当声,公路上的车声,还有人们打招呼的声音。人们进山干活来了。大伙儿分散着钻进树丛,心满意足地回家去了。我和当当前往市集上,准备把狐狸卖掉。
  满以为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四面八方的人都会赶到这里来做买卖,而收购狐狸的小贩自然也比狐狸还要多。可是我们算错了,今天不是赶集的日子,街道上空空荡荡,冷冷清清。嘿!你简直可以在这儿翻上几百个筋斗,还可以摊开四肢,躺在街道上睡大觉。几个失魂落魄的流浪汉悠哉地闲逛着,无论你走在哪儿,他们都拿着一双死鱼眼瞄着你,恨不得咬上几口你的肉似的。

  我们怕被人问起狐狸哪儿来,就躲到了一家杂货店后面很久都不敢出去。大街上的火炉味夹杂着肉香味,以及各种蔬菜水果味一刻不停地钻进我们的鼻子。嘴馋了,心痒痒的。我们壮了壮胆,就钻到了猎物收购站。走运了,一个黑脸男人盯上了我们。
  这个黑脸男人是厉害的猎人,他捉住了六只狐狸,都是些大家伙。可是他老盯着我们的狐狸看,看得我和当当好像鞋子里进了两只妖怪,一个劲儿地在我们的脚板上擦油,好让我们快点儿溜。
  要命的是这个男人跟我们缠上了,一个劲儿地向我们打听狐狸的来历,那模样明摆着就是说我们是贼。当当像个长舌头的老太婆,跟黑脸男人周旋。我趁机把狐狸以十五块钱的价格卖了出去。
  那个黑脸男人还一个劲儿地向当当打听我们从什么地方来的,我们装作兄弟俩为那十五块钱大吵起来,两人推推搡搡,钻进人群,然后飞快地跑向别处。我想那个黑脸男人最好不要向任何人打听我们的事情,我们最好也不要在街上碰上任何熟悉的人。要不然的话,不过一个钟头,乌河镇又有热闹看了。
  日头已经变成白哗哗的颜色,中午快来了。我们在路口分了手,各自回家去。我急匆匆地走着,心想也许我会挨老头子的木棍。
  日期:2011-05-17 11:26:25
  快到家的时候,我悄悄地溜到厨房后面,掂起脚,伸长脖子,像一只准备偷食的老母鸡那样向屋里探望。没人,飘着一股油烟味。
  我轻手轻脚地绕到厨房门口,姑妈正在门口的水缸旁边搓衣服,一点儿也没发觉我从她的背后闪过去。我摸进屋里,拿了一把割草刀,掉头就溜,可是一转头就撞在了姑妈的怀里。我的一只耳朵马上被一只满是洗衣粉味的手扭住。同时,头挨敲了四下:
  “又干什么坏事去了?”
  “没干什么坏事。”
  “衣服怎么湿了,裤腿怎么全是草碎?”
  “昨天放牛的时候沾上的啊。”

  “闭嘴,你昨天穿的那条裤子沾得可不止是草碎,还有费了我半斤洗衣粉也粉不去的松木汁……”
  该死的,昨天穿的那条脏裤子正泡在洗衣桶里呢——看来是我今早起来穿错裤子了。这能怪谁呢,还不是怪姑妈自己,说我这个人是世界上最容易穿破裤子的人,干脆给我做两条同样的裤子,这样一来,当两条裤子都破了的时候,两条拼合起来,东墙补西墙,又一条好裤子。虽然这都是姑妈的错,但是我我什么话也不敢说。姑妈见我不吭声,又问:

  “作业写了吗?”
  “还差一点儿。”
  “我看你还差一顿揍。”
  “你可以去捡查。”
  “我还用你请我去吗?”

  姑妈松开了我的耳朵。我跑进厨房,用饭团就着咸萝卜,装模作样地吃饭。一看姑妈走进了卧室,撒腿就溜了出去。
  我把牛放到太阳山脚下的草地上,自己躲到阴凉的树底下闲着,嘴里嚼着一些酸草根子,简直把我酸得满嘴冒水。我想起早上那顿美餐,如果天天都能吃到那样的美餐,我宁可被姑妈多扭几圈耳朵。可是我又想起那个黑脸男人来——他不是那个设圈套的猎人还能是谁。这么一想,我总感觉什么事情会发生一样。做坏人真是又逍遥又麻烦。

  天气这么好,干脆睡个大觉,毕竟我不用管我的母牛和它三个月的孩子。我从八岁的时候开始看它,现在我十一岁了,我们熟得很,只要我吆喝一声,母牛就知道我说了些什么,并且总是按照我的吩咐去做。能和牛有这样的交情是很不容易的。当当就没法子这样。
  当当爷爷是个读书人,爸爸也是个读书人,当当妈妈立春婶要她的儿子也做个响当当读书人——所以她给儿子取名叫“当当”。要我说当当读书不怎么当当,倒是除了读书之外,其它各方面都当当,堪称乌河镇上“第一名人”。
  当当不放牛,也不干田活,除非他实在把立春婶惹恼了,才被叫去铲铲草,浇浇菜。可是这个家伙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日子,他说他应该像仙人李白那样,执剑游遍大好河山。后来,他爷爷给他讲了一个西部放牛仔的故事,他又变了主意,头上总顶着一顶破牛皮帽子,腰上扎着一根他爷爷送给他的猪皮腰带,身上穿着牛仔裤——他要当一个顶呱呱的西部放牛仔。

  当当想学骑马,因为西部放牛仔都是骑马高手。我就说明明就是放牛仔,干嘛不骑牛,非得骑马。他就说西部的西部放牛仔都是骑着马放牛的。反正整个小镇上不但没有马,连马的近亲螺子也没一条。他只能把牛当马骑。他老把牛叫马,大水牛一律叫“黑马猛侠”,大黄牛一律叫“黄金大镖客”。我能想象一头牛被这个混小子当马骑的那种憋气,因为当当在我那条大母牛背上耍威风时,多半情况会他被甩到地上来,好运的话还会被踢上一脚。这让立春婶怕得要命,恨不得用绳子把他捆在家里看管起来。

  晌午快去了,我想当当连半点儿逃出的机会都没有。此刻,他一定在接受她妈妈的教育。这么一想,我差点儿睡着了。令人意外的是,当当还是来了,他带着一伙人从桑树地里钻了出来。
  日期:2011-05-17 15:42:34
  又有好事情了。我们商量着怎么分那十五块钱。有人说平分。有人说谁卖的力气多谁就多得。可是当当站到大家的中间,用食指尖顶了顶他的牛皮帽子的边缘说:
  “伙计们,昨晚上,我爷爷给我讲了一个又长又臭的故事,里头有一个坏人,一个好人,一个小人。坏人叫‘李犯法’ ,好人叫‘克林春’ ,小人叫‘一堆窝窝头’ 。三个人都是顶呱呱的神枪手。嘿,李犯法长得像一条鳄鱼,干起坏事情情来堪称一绝——杀人放火,烧杀抢劫,不在话下。小人一堆窝窝头长得像一堆烂面团捏的包子;头大身细,左眼大,右眼小,活像一只被油炸过的大蚱蜢;耍奸计,使流氓,出坏招,样样都在行。好人呢——克林春,他的名字怪得要命,高大威猛,侠骨柔情,地地道道的男子汉。他可怜打仗受伤的士兵,拿着烟给一个快死的士兵抽——好让他们驾着云上西天。”

  “我也可以做到。”
  “死了好多兵呢——有人被炸飞了。克林春气坏了,大骂打仗是糟蹋人命的蠢事。他还卖命地救出西西的妈妈马利,人家一家子团聚了,他自己却被人打个半死——谁能做到?我说这儿有谁能做到。最后,他和李犯法决了一斗——比枪。砰!一下子,李犯法被打死了,直接掉进了棺材坑里。”
  “克林春死了吗?”
  “当然没死,他出手就跟飞一样快。这么一来,他从坟墓里挖出了好几大袋金子。”
  “金子!他发大财了。”一个家伙惊叫了起来。

  “他这样的人就该发财。小人窝窝头也发财了,克林春分给他一半的金子。”
  “我才不分给小人。”好几个家伙不满地说。
  “可克林春是个好人,况且窝窝头在找金子上也费了不少力。”
  “可他毕竟是个小人,是个使坏招的人。”
  “对,窝窝头差点儿把他整死在沙漠上。所以克林春给了他金子,但也狠狠地惩罚了他。”

  “打断他的腿还是扭掉他一只手?”
  “都不是,用绳子捆住,脖子套着绳索,吊在枯树上,脚踩在一块腐烂的墓碑上,只要他敢乱动,墓碑就倒下,绳索就会把他的脖子勒断。”
  “后来怎么样啊?”
  日期:2011-05-17 22:19:43
  “克林春骑着马走开了,走了半里地后转身开了一枪,那根绳套断了,窝窝头直接掉到那两袋金子上,碎了两颗门牙。”

  “好枪法!”
  “可是我觉得克林春这个好人好得有点儿过头——有点儿傻。”
  “才不是,伙计们,克林春是个好人!但他绝不是一个愚蠢的老好人。他会耍花招骗有钱人的钱;会把死尸装扮成活人,挑起是非来赚钱;会跟窝窝头耍奸计说假话;会把铁板装在肚皮上让自己刀枪不入来吓唬人。你们瞧,他是个好人,又是个坏人。好得那么有味儿,又坏得那么带劲儿。我真是被他迷得七窍生烟,魂飞魄散,我恨不得我就是克林春。我觉得活着就应该像克林春这样。”

  何止当当一个人想当克林春,大伙都想当克林春。当当说他真后悔没有扎他那条棕色牛皮腰带出来,那样子才像克林春。于是大伙儿也决定一定想办法弄一条这样的皮腰带。当当说往后他还得学会抽烟,从鼻子里冒出像炸弹爆炸一样的烟来。如果遇上哪个马上要断气的人,就立即把烟塞到这个人的嘴里,让他驾着云做的车去西天。他还要在木屐底钉上钢锯片,走到水泥地上擦出很亮的火花。最重要的是要学会打枪,能从一百米外射中蚊子的屁股眼儿。

  大家越听越激动,人人都打算这么干。当当就说既然大伙儿都这么崇拜克林春,干脆就成立一个帮,叫“好人坏人”帮,他本人做领头。由此,他宣布了三条帮规:
  第一,任何人都要当好人,又要做坏人。否则,检讨千字,罚款一千。
  第二,要好的有味儿,坏得带劲儿。否则,一律处死,诛连九族。
  第三,任何人不得泄露帮中秘密。否则,五马分尸。
  当当带头把手指刺破,在帮规上面按了手印。办完这件事,大家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过一阵,有人问:
  “当当,第二条的‘处死’是怎么个死法?”

  “枪毙!” 当当说。
  “可我们没枪。”
  “枪毙非得用枪吗?咱们打野战的时候没有枪不也照样能把敌人给打死吗?”
  “怎么样才算泄露秘密呢?”
  当当转过身来说:

  “怎么样?就拿这次狐狸的事情来说吧,如果谁把这件事情向其它人透露半个字眼儿,我们不仅把他五马分尸,还得在晚上把他全家都给杀掉。”
  “当当,西部放牛仔是怎么分钱的?”
  “当然是按规定来分了。”
  “什么规定?”
  “现在可不是分钱了,我们要靠自己去赚取它。”

  “怎么赚取?”
  我们到一块开阔的坡地上,当当掏那十五块钱,给每人分五毛钱,剩下的八块钱,用一块石头压在坡地的中间地带。
  “好了。”当当说,“伙计们,现在我们来比枪,谁把所有的人都打死了,谁就可以得到剩下的钱。铁猫,你同意这样做吗?”
  “可是我们去哪儿找枪呢?”我说。
  当当把一根小木棒插到裤袋里说:
  “就当这是枪,看谁掏出来得快,谁就赢了。”

  大家都同意这么做。然后站成一排。一对一对地进行,谁输了就下去,另一个人接着上来。没有一个人有当当机灵,他总是出手特别快。有一次他明明把“枪”装在裤兜里,可是他却把手放在上衣口袋上。大家齐数“一二三”的时候,他的手还在衣服口袋上,大家都认为他这么耍威风肯定会输。可是他还是赢了,因为他的口袋有个破洞,他的手穿过破洞,手老早就握在“枪”把子上了。

  当当拿到了剩下的八块钱。可是他又给每人分了五毛钱。他说克林春也是这么干的。他多给了我五毛,因为是我发现了狐狸,还冒险把它们拿到镇上换来了钱。最重要的是,我们打算干点儿抢劫之类的事情。
  第一部《乌河镇上》之 1好人坏人完
  请继续关注《乌河镇上》之 2 勒索“妖怪”
  日期:2011-05-18 17:52:19
  2勒索“妖怪”
  这个星期,“好人坏人”帮到石崖顶的山洞里集合了好几回,无非就是说要干一些抢劫之类的事情。可是我们却一次也没干成,常常是一伙人埋伏在石堆后面,看见有人走过来就冲出去,可是到了这些人的跟前,我们就被他们一边骂一边赶,吓得四处逃蹿。次数一多大家感觉没劲儿。赖银有一次说他不干了,还要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当当不但没有把他五马分尸,还给了他一毛钱,又让他当了三天大王。

  为了助长帮派威风,我们决定大干一场。我们在山上捉了十几只“大头狗”(蟋蟀一类,生长于春夏之间,个头比一般蟋蟀要大,十分彪悍),用绳子绑住它们的一只脚,把它们派到花生地里捉蟋蟀。这些家伙又机灵又勇猛,一发现蟋蟀洞,必然亲自出马,深入虎穴,不一会儿功夫,就会叼出一只蟋蟀来,那模样甭提有多神气。个把钟头的功夫,“大头狗”捉到了许多又肥又壮的蟋蟀。当当从家里偷出一只破瓦罐,用来当斗蟋蟀的场地。

  一场你死我活的“蟋蟀大战”就这样开始了。通常是两只蟋蟀你撕我咬,我们趴在地上又叫又喊。当当满以为它那只“金钢大将”可以拿下“蟋蟀王”的称号,可刚上场不久就被嘟嘟的那只“黑虎将军”咬得不停地翻跟斗,又一下子被甩出了破瓦罐。他简直气坏了,他说英雄不看那一只蟋蟀的下场,不如真人决斗一场,就跟蟋蟀打架那样来决斗,谁赢了就可以当王三天——三天里无论谁都得听王的话,哪怕杀人这样的事情也不在话下。

  咳!他就好这一出,因为没有人能胜得了他——他会拿命来斗。他也不怕满身是泥,衣服被撕破,因为他不怕他妈妈手里的鞭子。相反,他还觉得妈妈手里扬着扫把,气急败坏地追在他的屁股后面是一件顶叫人高兴的事情。
  没人搭理他。他准备让一步——无论谁上场,他先挨这个人的一拳,打哪儿都可以。我就说这儿有八个人呢,八拳下来,半条命没了。可是他非要这么干,还让大伙儿一块上。他说,“你们就往我胸口上揍吧,我练过气功。”大伙被吓得全跑了,因为前不久他说他练过铁头功,让人拿砖头砸他的头,结果那一砖头下去差点儿把他的脑浆砸了出来。

  诸事不顺,当当有点儿烦。他跟我说他准备捉些八哥回来,训练出两只会说话唱歌的神鸟,让它们分分钟都站在他的肩膀上,帮他呼风唤雨,预测未来。那样子别说抢劫,就是天天杀人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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